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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鞠:让消费者有更多获得感 ——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
2018年03月15日 09:5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肖 鞠 字号

内容摘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2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全国范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完善维权体系、发挥维权合力夯实了基础。组织召开了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放心消费创建经验交流会,联合下发了放心消费指导意见,各地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促进了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依据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下发的放心消费创建指导意见,推动各职能部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实现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委全联动、省级全覆盖”。支持消协等社会组织依法履行消费维权职责,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维权治理新格局。

关键词:经营者;放心;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抽检;违法行为;退货;投诉;制度

作者简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执法机关。

  在过去一年里,他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市场消费环境显著改善,促进了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完善维权体系 发挥维权合力

  问:2017年,国家工商总局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主要成果?

  答:工商总局2017年进一步加强了相关制度建设,颁布实施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无理由退货程序,明确了不宜退货的商品范围,界定了商品完好的内涵,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实施。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切实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26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全国范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完善维权体系、发挥维权合力夯实了基础。

  问:2017年,工商总局在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上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以保障商品质量、维护消费安全为重点,工商总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

  一是加强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检。组织各地聚焦重点商品,开展针对各大电商平台线上和线下儿童用品、空气净化器、消防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装饰装修材料等6次专项抽检,并强化抽检结果后处理。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热点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治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先后组织开展了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查处、流通领域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查、流通领域“牙签弩”等玩具清查整治、严惩“瘦身”钢筋等违法行为的市场排查和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是严打销售伪劣商品和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瞄准重点商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2017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品消费违法案件4.02万件,案值12.9亿元。指导各地依法查处服务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联合开展了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预付卡市场秩序进一步改善。

  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问:一年来,在推进12315体系建设、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工商部门不断推进12315体系建设,努力向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不断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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