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中国“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远见和坚定信心。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意义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思想沉淀是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最重要的文化依托。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路径当前我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现状是,缺少统一组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国际法建设、条约缔结工作的部门.
关键词:国际法;规则制定;利益;中国参与;法治;国际社会;实践;双边条约;话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作者简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现中国梦离不开和平的国际环境和稳定的国际秩序”,中国“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远见和坚定信心。
中国参与国际法实践的历史
中国与国际法的最早接触,据约瑟夫·塞比斯的研究,是明末清初的1648年左右。耶稣会传教士卫匡国(Martino Martini,1614—1661)将西班牙学者苏阿瑞兹(Francisco Suarez)的拉丁文国际法著作《法律及神作为立法者》译成中文。
中国最早参与的条约缔结实践可以追溯到《中俄尼布楚条约》(1689)。它是中国历史上与外国缔结的近代第一个条约。当时代表中国主持条约缔结过程的是葡萄牙天主教传教士徐日昇(Sanchor Pereira)和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张诚(Gerbillon Jean Francois)。两人在条约的写制、签署、盖印和互换等几乎所有细节过程中都严格遵守了当时的国际惯例,条约的正式文本也使用了拉丁文。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自主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少有的实践活动。清末以后的不平等条约均是在被迫的形势下签订的,完全失去了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平等”理念的体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重要。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最先变得重要的就是“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双边条约。截至目前,中国对外签署且依然有效的涉及投资和自由贸易区的条约共114个,构成了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重要部分。此外,还有大量友好合作、引渡、司法协助、划界勘界、环境保护等双边多边条约。据统计,我国已签订的双边条约的数量有2.4万件左右,多边条约400余件。但这个阶段,中国在国际法领域依然是以参与和遵守为主,还没有力量主导和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使其朝向更有利于中国、有利于和平发展的方向演进。
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意义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思想沉淀是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最重要的文化依托。利用中国文化思想体系的优势,中国贡献过“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决定性地参与了“东京审判”。这都表明,中国的法律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可以与现代国际规则体系进行良性互动。从现实的角度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性和话语权越来越突出。2015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大发表讲话,引起全球瞩目。中国开始利用自己的实力和承诺尝试引领世界的发展方向。这标志着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进入新时代,以中国的价值观和信仰改变世界的时代。
首先,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加强海外反腐,扩大对外投资,制定符合中国利益和需要的国际规则,成为越来越紧迫的客观需求。
其次,国际法已经从调整外交、领土、条约、空间、环境等传统领域向海洋、外空、极地、网络等新兴领域拓展;国际法治总体趋于加强,履约机制不断强化;国际司法裁判机构的作用不断增强,普遍性国际司法管辖权逐步扩大。因此,在条约工作的思路创新方面,唯有胸怀更崇高的使命自觉,才能助力国家获得更多维护国际规则的话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