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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走出去”如何讲好中国故事
2014年10月23日 08: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慧 杨君 字号

内容摘要:这对推进文化“走出去”提出了新的要求。使对外文化贸易额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扩大,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

关键词:文化;中国故事;文化产品;文化贸易;国家文化

作者简介: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出访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发表讲话时,把文化交流放在了重要位置。这对推进文化“走出去”提出了新的要求。

  实际上,文化交流和贸易不仅把中国的特色文化产品带出国门,更把中华文化的精髓和影响带到世界。随着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越来越被世界认可,然而目前中华文化占世界文化市场的份额较低,经济“走出去”和文化“走出去”并不相称。文化“走出去”依然面临哪些困难和瓶颈制约?如何进一步提高文化的包容性和亲和力,形成互惠共赢新格局?对此,记者采访了业界权威专家。

  本期嘉宾 金元浦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李小牧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校长、国家文化发展国际战略研究院院长

  张晓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嘉珊 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

  主持人 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 杨君

  1.相辅相成:文化“走出去”如何与经济“走出去”同步

  记者:目前我国在物质层面已初步实现了“走出去”,“中国制造”已成为代表中国的经济标签。但另一方面,我国的文化“走出去”却仍显弱势,滞后于经济“走出去”步伐,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李小牧:文化形象并不是可以主观塑造的,而是需要通过无形的文化影响力自发形成。文化存在于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文化本身也可看做一个地区、国家、民族的人们生活方式的凝聚与体现,因而文化的推广与传播必然是在双向的互动与往来之间实现的。而推动人们自发地选择、接受异国文化的最佳方式便是市场。文化市场并不是由单一主体以文化推广为目的呈现的,而是由文化企业、行业协会等众多文化市场单位通过市场行为自发形成的,如同“中国制造”、阿里巴巴上市,众多文化市场主体是以市场行为在为我国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将中国的经济实力、企业的形象乃至文化形象传播到全球。

  张晓明:文化“走出去”与经济“走出去”是相辅相成的,为什么中国衬衫、中国皮鞋等产品可以大量出口,而文化产品出口和文化“走出去”就有很大难度呢?这是因为,制造业大国并不一定就自然成为文化输出大国,我们之所以提出要努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就在于文化“走出去”需要创新模式、完善政策、加大力度、持久努力。我们要把文化“走出去”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大的战略背景下来考量,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民族性、包容性和时代性,增强中华文化的穿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金元浦:我国长期以来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必须把握好我国文化产品与接受国国民在意识形态、文化传统、经济制度、生活习俗,特别是语言方面的差异,使传播效果达到最大融合度。国际上许多文化产品是依据市场需求制作,通过市场来销售的,这成为国际通行的文化贸易方式。这种文化贸易方式更能满足对方国家消费者的需求。而目前我国的文化产品还缺乏有针对性的、能满足国际市场消费者需求的文化商品,特别是精品力作。必须要注意,文化“走出去”和文化贸易在本质上与一般货物贸易是有区别的。在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中,必须首先把展示和传播中国文化的精髓作为根本,在讲好中国故事的前提下讲求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在实施文化“走出去”的进程中要有战略意识。

  2.亲和包容:如何用好文化的“世界语言”

  记者:9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斯里兰卡时指出,中方将把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落实到对斯里兰卡合作的各领域。这一理念正成为我国对外交流的重要指导思想。在文化“走出去”中,如何坚持“亲、诚、惠、容”理念,让中华文化更好地走进海外受众心中?

  张晓明:“亲、诚、惠、容”理念为文化“走出去”提供了更加具体科学的指导方针。四字理念中,我认为“惠”和“容”尤其值得我们思考。“惠”是指互惠共赢,“容”是指提高文化包容性。现在我国的文化“走出去”已从过去的相对弱势日益走向均衡,我国正向文化出口强国迈进。我们目前不能单纯地讲文化“走出去”,我国不单要成为文化出口大国,还应成为文化消费大国,要把更多海外文化产品和服务“引进来”,提高文化多样性。在我国文化出口规模巨大的背景下,“走出去”和“引进来”两条腿走路,才能消除出口目标国可能出现的“文化入侵”顾虑和可能存在的贸易摩擦,更好地“走出去”。

  金元浦:习总书记的“亲、诚、惠、容”既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又有对当下国际关系的大国姿态,表明了中国对外关系中亲仁友邦、以诚待友、政经互惠、文化包容的新理念。坚持“亲、诚、惠、容”理念也是我们文化“走出去”中应该遵循的原则。要努力提高国际话语权,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精心构建对外话语体系,发挥好新兴媒体作用,增强对外话语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把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

  记者:文化产品出口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更具有文化价值,对于传播中华文化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目前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据主导影响力,我们应从这些发达国家中借鉴哪些经验?

  李嘉珊: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能够畅销全球,依靠的是其健全的文化市场主体和成熟的国内文化市场。健全的文化市场主体使市场各参与者遵从市场规律独立地参与到文化市场行为当中,市场筛选出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必将是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我国国内文化市场与国际文化市场仍存在差异,尚未形成外溢效应,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政府引导下的自由竞争环境也亟待建立,需要借鉴发达国家予以完善。中国未来对外文化贸易应在政府的相关政策支持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融合时代特征、尊重当地习俗与符合国际规则相结合,走有中国特色的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道路。

  张晓明:在国际市场取得成功的文化产品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共同点——瞄准了不同文化背景中消费者的共同需求,宣扬的是真善美的普遍价值。以电影产业为例,好莱坞大片虽然夹带着美国的价值理念,但核心价值观仍是“正义、勇敢”等价值观。反观《英雄》《夜宴》等为代表的一些中国式大片,其核心价值观是王权、阴谋,凭借东方奇观能在短期内获得较高票房,但难以真正赢得海外市场,这两年我国电影出口额下降就证明了这一点。我国文化企业要研究不同文化间的共同价值观,利用文化上的“世界语言”体现中国优秀文化。

  李小牧:发达国家的经验提示我们,在文化贸易中要将文化资源转变为可交易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变“送出去”为“卖出去”,变外国民众的“被动接受”为“主动接受”,通过贸易商品将中国文化的亲切感形象化、具体化,吸引更多的贸易伙伴和国际朋友,让世界更好地全面了解中国。而在上述过程中,政府与企业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制定文化贸易政策法规,支持文化产业及贸易发展,有力推动国家文化经济发展;文化企业是实施文化贸易的主体,应主动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创作适应海外文化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商业化运作能力,努力将自己打造成合格的国际文化市场主体。文化“走出去”要体现中国文化的优秀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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