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总部空间正式启用。上海在“科创22条”“人才20条”“人才30条”中,都强调了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重要作用。离岸创新创业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不受该国相关法规管制或者突破现有政策法规限制的机构、个人所进行的创新创业活动。上海探索实践的案例目前,上海开展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案例:一是外联发、药明康德的万众创新中心案例。2、创新运营模式,利用线上与线下结合、创新与创业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的综合体系,助力人才创新、创新政策、金融创新、技术创新等,形成资源、资金、技术集成化的服务体系,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
关键词:创新创业;海外人才;基地;上海;案例;保税;科创;提供;金融服务;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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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总部空间正式启用。从去年8月基地挂牌到今年总部空间启用,上海在吸引海外人才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创新驱动的背后,最终比拼的是人才。上海在“科创22条”“人才20条”“人才30条”中,都强调了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重要作用。那么,什么是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推进这一建设进程,还需要哪些突破?
不受相关国家税制规制
“离岸”,意指海运船只离开港口进行贸易。目前,运用离岸概念较多的地方有几个领域,如离岸公司、离岸业务、离岸外包等。离岸创新创业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不受该国相关法规管制或者突破现有政策法规限制的机构、个人所进行的创新创业活动。
离岸创新创业的主体是非本国居民或机构。就我国而言,主要包括两个维度:一是指境外自然人、法人(包括在境外注册的中国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二是中资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离岸创新创业活动以国境或一国之内的不同经济区域作为分界线,其业务运作可在离岸管辖区外的世界各地直接开展。其一是类似公海游弋的邮船或者推而广之的“浮动城市”,属于流动的、具有一定自由的特定空间;其二是经法律授权的特定离岸法区,可以视为不在公海游弋但某种程度上同样具有某种自由的“蓝色种子”。这些特定离岸法区具有减免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免签证等特点,适合科技创新企业、风险投资及全球企业家生活和工作。
离岸创新创业机构虽然注册在某国,但基本不受相关国家法律和税制规制。特别是,如果非本国居民的创新创业者在当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话,当地政府对其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并为其设立银行账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