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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文化体制改革在很多方面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因经验不足和政策设计较粗而产生的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可以被称为“文化体制改革后遗症”。这些“后遗症”是未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

文化体制改革在很多方面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因经验不足和政策设计较粗而产生的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可以被称为“文化体制改革后遗症”。这些“后遗症”是未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调研团队在广西、河南、山东等省区的多个县级文化局调研结果来看,有三个方面的后遗症较为突出。
首先,文化服务部门存在职能分散、自成体系的情况,文化系统内部缺乏集中的、统一的、协调的管理体制,影响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如,一些原本由县文化局管理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单位纷纷独立为新闻出版局或广电局;一些生产性文化产业划归新组建的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于缺乏必要的经济资源和管理权,县文化局难以整合资源,拓宽领域,丰富内涵,有效地满足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其次,行政级别相对或绝对降格,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受到严重影响。近年,一些文化局内部的下级单位纷纷提升行政级别,或是作为“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从文化局划出,如广西凭祥友谊关城楼、河南南阳社旗县古赊店等文物保护单位,或作为旅游景点从文化局脱离,或独立为与县文化局平级的单位。然而,这些单位实际上并没有理顺与文化局的关系,它们的日常保护、维修和管理工作仍需文化局组织协调。在现有县域行政框架下,文化局缺乏统筹协调的能力,这也是县域文物古建、历史名胜遭到破坏或过度开发的主要原因。
最后,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资金严重短缺,难以承受“全面转企改制”的冲击。如县文化院团的演出主要集中在庙会和民间红白喜事,收入十分有限,很难像大城市院团那样得到商业赞助,目前一些县文化院团连编写新剧本、购置新戏服的经费都没有保障,之所以它们能坚持下来,主要得益于2005年文化体制改革后保留的事业单位编制,为演职人员提供了基本的工资待遇。然而,一旦这支队伍在全面改企转制中被裁撤掉,县文化局将成为“光杆司令”,很多文化宣传工作都可能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们非常期待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积极、妥善处理好“后遗症”,可使广大县级文化局“有资源”、“有作为”,将促进落实我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和均等化,并最终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教授;本报记者耿雪/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