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巴叙事的实质就是仪式叙事,它通过仪式程序组合,借助东巴经书、口头演述、东巴画、东巴舞、东巴音乐等多元仪式要素实现叙事功能。东巴叙事讲述的是种类繁多的神灵与鬼怪的故事,这些大小不等的神灵、鬼怪故事通过仪式叙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故事集群,具有“超级故事”特征。如在《祭署的六个故事》中,如果按照传统的每个故事都使用“三段式”模式,则意味着过高重复率带来的“审美疲劳”,东巴在此采取了六个故事共用一个开头、结尾,而六个故事情节分别叙述的分合叙事策略,且六个故事的主人公、情节、场景也有着“小同大异”的变化。“大词”是从歌手立场出发而提出的,对东巴仪式叙事者——东巴而言,“大词”不仅包括了经书文本、口头文本中的传统性片语、主题、典型场景、故事范型,也涵盖了仪式程序及步骤、仪式主题、仪式类型以及音乐、舞蹈、工艺等多种表演类别。
关键词:故事范型;歌手;仪式叙事;典型场景;程式;史诗;尺度;东巴叙事;南斯拉夫;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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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词”(large word)是民俗学家约翰·米尔斯·弗里从帕里与南斯拉夫歌手穆若·库库如佐维奇谈到一个词“re”(词)中引发思考而提出的一个概念。他是这样下定义的:歌手库库如佐维奇是将一个“词”看作一个表达的单元。这个单元在南斯拉夫口头史诗中起到结构性作用。对他以及其他所有的歌手而言,最小的“词”便是整个诗行。较大的“词”也同样是表达的单元:它们或者是一通讲话,或反复出现的典型的场景,乃至整首史诗故事。“大词”作为歌手的“表演单元”,这一概念涵盖了程式、典型场景或主题、故事范型。最大尺度的“词”被口头理论定义为“故事范型”(story-pattern)。美国学者弗里认为,故事范型是个依照既存的可预知的一系列动作的顺序,从始至终支撑着全部叙事的结构形式。
需要指出的是,弗里所说的“大词”主要是指口头歌手演述口头文本时的创编技巧与法则。这一概念引入到南方史诗的演述语境时,则牵涉到更为复杂的跨文本叙事语域。仪式叙事是南方民族史诗叙事的一个重要表征。
东巴叙事的实质就是仪式叙事,它通过仪式程序组合,借助东巴经书、口头演述、东巴画、东巴舞、东巴音乐等多元仪式要素实现叙事功能。东巴叙事讲述的是种类繁多的神灵与鬼怪的故事,这些大小不等的神灵、鬼怪故事通过仪式叙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故事集群,具有“超级故事”特征;东巴仪式中的“超级故事”和繁杂的仪式系统,与东巴教的意识形态、民众的膜拜行为及神灵信仰等传统指涉性密切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