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针对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海淀法院法官总结分析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完全是陌生人犯罪的很少,一些是网聊、网游的“网友”约见下手,而抽烟喝酒女子更易成为强奸对象。
关键词:喝酒;抽烟;女子;被告人;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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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烟喝酒女子易成性侵对象
海淀法院:强奸犯罪逐年减少 双方完全陌生亦很少见
北京晚报讯(记者林靖)针对近3年涉及162名被告人共151起强奸案件,海淀法院法官总结分析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发现完全是陌生人犯罪的很少,一些是网聊、网游的“网友”约见下手,而抽烟喝酒女子更易成为强奸对象。
外来人员生理需求难满足
今年截至10月20日,海淀法院共审结35件强奸案,而去年和前年的数字分别是49件和67件在逐年减少。郭照法官从被告人角度分析,认为导致强奸案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被告人年龄不大,生理需求旺盛,但受到压抑。统计数据显示,上述162名被告中,18至30岁的占64%,但因多为外来人员,未婚或虽已婚但没和妻子一起生活工作,旺盛的生理需求不能得到正常满足;加上年轻自控能力弱,存在试图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
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
另外,被告人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所有被告人中,受中等教育及以下的占79%,其中初中及以下的占64%,他们几乎没受过法律教育,平时接触法律较少。还有,他们收入不稳定,文化生活单调。据统计,这162人中,农民、无业及从事餐饮、歌厅等服务行业的占52.5%。他们无稳定的工作和固定收入,总体收入水平较低,面临随时失业风险。而他们获得收入后,很少用于娱乐和文化等精神方面的支出。精神文化生活单调,加上不良社会风气、网络淫秽信息的影响,促使强奸案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