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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城试点新型城镇化 探索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2015年02月05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朱剑红 字号

内容摘要: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并原则上同意了这些试点地区报送的试点工作方案。

关键词:新型城镇;试点地区;国家发改委;试点方案;先遣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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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2月4日电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并原则上同意了这些试点地区报送的试点工作方案。国家发改委表示希望这些试点地区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试点方案》提出了新型城镇化试点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四是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五是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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