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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管理法律体系存内在冲突 国资委建议加快法律立改废
2014年12月18日 18:1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辛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在近日由经济日报社与国资委研究中心、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举办的“国企改革:探索与前瞻”论坛上表示,全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法律体系;国资委;国资管理;冲突;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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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讯 记者辛红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在近日由经济日报社与国资委研究中心、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举办的“国企改革:探索与前瞻”论坛上表示,全面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的法律体系。

  他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有关国家所有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法律体系还存在内在矛盾、冲突;不少部门规章还存在政策颁布时间久远、脱离和滞后改革发展实际问题;不少规章制度还存在互相打架、难以实施问题,政策效果甚至与初衷完全相反。

  楚序平建议,对所有有关国有企业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的立、改、废工作,并健全“人民—人大—政府—国资”委托代理链条,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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