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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党校荣获“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07月09日 08:23 来源:中央党校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关键词:福建省委;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党校;福建省人民政府

作者简介: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被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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