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而从人才成长的角度说,我们要看到条件艰苦的地方也有积极的一面,让优秀人才到基层“摸爬滚打”,既可磨练意志,又容易找到事业发展的“蓝海”,从而更好更快地成长。
关键词:人才;人才流动;体制机制;发展;畅通渠道
作者简介:

朱慧卿绘
对话人: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薛其坤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 马永生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 王通讯
主持人:记者 孟祥夫
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作为创新之本的人才,能够自由流动是其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为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久前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破除人才流动障碍,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并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今天,我们邀请人才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人力资源专家探讨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实现人才“无障碍”流动。
健全保障机制,创造人才流动的有利条件
主持人:长期以来,我国人才面临着“流动不畅”“流动不自然”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
薛其坤:实际上,我国人才在流动中受到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因素的制约,而且这些因素本来就不是人才的根本属性。从本质上说,一个人是不是人才、是什么类型的人才完全取决于他的水平和能力。合理的政策应当使人才安居乐业,让他们最大限度并身心愉快地发挥作用。以人事关系为例,如果一个人才想流动,原单位就应该积极配合他完成人事关系的转移,需要政策保障的话原单位必须配合,而不是用它来阻挠人才流动。
马永生:近年来,虽然人才流动不畅的状况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人才流动还存在不平衡性,人才市场配置功能还存在局限性。就企业来说,目前制约和束缚人才自由流动的障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才评价机制尚不完善,不能有效地进行人才的识别、发现和引进;二是人才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尤其像北上广深等特大城市,由于户籍的限制,阻碍了人才的跨地域流动;三是企业人才流出还不通畅,当前企业还不能完全做到按需使用人才,存在人才流出难于人才引进的现象;四是企业发展目标与人才个人目标还难以完全一致,“重人才、轻使用”的现象还难以消除。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国家、地方、企业需共同发力,要进一步健全人才保障机制,通过解决落户、交通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为人才流动创造有利条件。
王通讯:包括人才流动在内的人力资源流动,是以“自然人自由流动”为法律基础的。我国的人才流动只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所以一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总的看,我国的人才流动进步很大,成效也很大。目前人才难以流动的主要障碍,是大城市的人口控制政策以及国有用人单位的编制限制。此外,城市资源配置能力有限也是阻碍人才流动的因素。
主持人:《意见》提出,“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先落户制度”。落实好这一政策,还需完善哪些配套措施?
薛其坤:由于我国人口众多,落户特大城市并非易事。以北京为例,由于北京目前的实际情况无法容纳发展带来的人口快速增加,因而对人才落户有所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可以把落户等权力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下移。拿我所在的清华大学来说,由于学校很清楚自己的人才需求,也很了解为了让人才安居乐业学校需提供的资源和条件,因此可以考虑让学校自主掌握人才落户等相关权力。
王通讯:“对非常之人,须非常之策。”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应保证他们优先落户,解除其后顾之忧,让其安心工作。为此,要制定科学的、便于衡量的人才标准,并成立相应的人才评定委员会,明确须经由的程序等,让真正优秀的人才能流动、能留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