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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对策
2016年12月18日 20:05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张志杰 字号

内容摘要:在新常态下,治理“为官不为”现象势在必行,要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及提高个人修养等方面入手,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为官必为、为官愿为、为官能为及为官有为,以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氛围,使党风廉政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关键词:治理;领导干部;对策;党员;宗旨

作者简介:

  【摘要】在新常态下,治理“为官不为”现象势在必行,要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宗旨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及提高个人修养等方面入手,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为官必为、为官愿为、为官能为及为官有为,以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氛围,使党风廉政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为新常态下的各项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关键词】党内领导干部 “为官不为” 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领导干部履职,作为是本分,不为不做是怠政,在其位不谋其政只会贻害无穷,长此以往将会动摇“有为就有位、有位更有为”的价值导向,淡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地位。①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面前,必须清醒认识“为官不为”对各项改革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必须探寻有效的治理之策,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以营造出清明、正义、有为、高效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党内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主要表现

  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表征多而复杂,但从其本质上归类基本包括三个方面,即态度上的、行为上的和方式上的,从领导干部为官时的态度、行为及方式选择即可看出其“不为”的种种表现和性质。

  一是事前不主动。人在官位,手握官权,却不愿意去主动履职作为,表现出十足的慵懒与惰性,这在本质上是一种态度使然。作为领导干部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端正的为官思想与态度,在行政上不主动是再正常不过了。有害的、是为官者怠惰不仅表现在工作的过程当中,而且表现在工作的开端,甚至表现在工作的初始规划阶段,这就更易导致行政工作的荒废。

  二是事中不作为。“为官不为”在一些领导干部消极怠惰的心态支配下,必将表现为事中不作为。不作为在狭义上就是身在其位而不谋其政;广义上则是领导干部由于思想态度、利益相关度及自身能力等原因,而不能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现象。②可见,事中不作为应是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的渎职行为,集中表现为公职履行不及时,拖沓缓慢;履行结果没效果,无质无量。而换一个角度看,一些领导干部在职期间也并非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并不是彻底地做“甩手掌柜”,而是避实就虚、避难就易,空喊口号、假做样子,甚至是见风使舵、行瞒使骗,这比什么都不做还要可怕。

  三是事后不担责。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为官清廉已经让他们“难以接受”,为官担责就更加让他们“心生畏怯”,但出于某种幻想又不会轻易下位让贤,明哲保身也就成了“为官之道”。为了不担当,他们面临重任可以撂下挑子,面对问题可以视而不见,面对责任可以上推下卸;只要事不关己、非不缠身、责不在己、祸不临头,哪怕碌碌无为、欺世盗名,哪怕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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