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健全的党建责任制、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的问责与惩处机制,可谓是从严治党的三把利器,也是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的着力点所在。坚持用权受监督、监督无禁区,切实解决好监督责任缺位问题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我们党的性质使然,也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也要注意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有机结合,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从根本上破解监督乏力问题。
关键词:党建;从严治党;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坚持;解决;权力;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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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健全的党建责任制、有效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的问责与惩处机制,可谓是从严治党的三把利器,也是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的着力点所在;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责任、监督、问责三联动,使之相辅相成、配套运行,才能有效解决好“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坚持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切实解决好党建主体责任缺失问题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统一。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是解决不好的。因此,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一方面,全党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之下,按照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相对等原则,积极构建“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各党委班子成员的党建主体职责,克服那种“上头重视、中间传达、基层应付”、自上而下党建“压力递减”现象。
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必须根据岗位职责来建立一个科学的、便于操作的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使党建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等具体化、清单化,尤其要为各级党委书记建立科学的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以克服各级党委书记的党建责任抽象化、模糊化乃至虚化现象。没有科学的党建责任清单与评价体系,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就难以把党建责任落到实处。
此外,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各级党委书记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统筹考虑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克服与避免党的建设各部门“各自为政”“就事论事”现象。因为从根本上看,党建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是相辅相成的、许多党建问题也都是相辅相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