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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丽:去极端化条例颁布实施意义重大
2017年04月13日 14:42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白丽 字号

内容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1日起实施。

关键词:条例;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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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理念的重要体现,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颁布是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的迫切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

  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为重点,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巩固民族团结,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是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条例》的颁布,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提供了法律准则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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