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1 + 3 ”功能区战略的提出,是江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区域格局新谋划,既是新发展理念与江苏实际紧密结合的具体行动,也是江苏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功能区;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功能区战略;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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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功能区战略的提出,是江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区域格局新谋划,既是新发展理念与江苏实际紧密结合的具体行动,也是江苏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对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宏伟蓝图具有重大意义。
“1+3”功能区战略与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划一脉相承,在实施层面迈出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一大步”。为构建高效、集约、均衡、永续发展的美好江苏,2014年省政府印发《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潜力和开发强度,将全省陆域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从空间布局看,“1+3”功能区与各地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十分吻合,而且突破了主体功能区以行政区为单元的类型分区局限,从全省“一盘棋”的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域发展的总体思路、方向和定位。
具体来说,扬子江城市群中江南五市大部分地区和江北三市城区是国家级优化开发区域,江北沿江地区是省级重点开发区域,这两类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就是承载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核心区域,省委省政府提出扬子江城市群是江苏工业经济的“主战场”和经济发展的“主动力”,更加丰富了这一地区的主体功能内涵。沿海地区是国家层面的重要战略区域,位于东陇海线的连云港市区是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盐城和南通市区及沿海港区是省级重点开发区域,“1+3”功能区战略指出在连云港、盐城、南通建设沿海经济带,主要发展沿海经济、临港经济,不仅符合主体功能要求,也更好地体现了国家沿海开发、陆海统筹的战略意图。除淮安和宿迁市区外,苏北京杭运河沿线和环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地区全部为省级限制开发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是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任务是增强农产品和生态品生产能力,这也是“1+3”功能区战略打造生态经济区的初衷和目标。徐州是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要提高对周边地区乃至中西部的影响力,“1+3”功能区战略进一步明确了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有助于切实发挥徐州对淮海经济区的引领辐射作用。可以说,“1+3”功能区战略依据当今发展环境和当地资源条件提出有效的发展路径,把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深化细化、落到实处,这样就使得江苏的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实施层面更加深入一步,对于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