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剑河县广泛推行“党员奉献积分制”,走出了一条党员自我教育、的新路子。
关键词:党员教育;贫困家庭;结对帮扶;党员奉献积分制;空巢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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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抓基层、打基础、强队伍、树形象”工作,大力倡导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比奉献”的崇高精神,促进党员先进性得以较好地发挥,剑河县广泛推行“党员奉献积分制”,对党员履行义务、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量化积分,走出了一条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服务群众、彰显先进的新路子。目前,开展免费理发1309人次、家电维修2423件次、结对帮扶空巢老人、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1122户,关爱留守儿童2991名、义诊1217场次,受益群众54300人次;1500名党员向社区党组织作出承诺,明确服务时间、内容、方式等,承诺内容在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全县党员公开承诺办理事项5000余项;通过近期评议,有3000余件承诺事项得以实现,党员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党组织工作在群众中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做法
(一)实事求是,科学制定积分。统一制作积分台账,结合各领域特点和实际,将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参加公益活动、带头弘扬正气、宣传方针政策等五个方面所作的奉献制定具体积分事项和分值,积分主要分为服务中心工作和社会服务两大类。服务中心工作总计40分,每季度10分,占比40%,60分为及格80分优秀。党员积分首先由党员一月一申报、支部一季度一审核一公开,党工委一年一评审三个步骤。一是作好积分登记。支部在登记奉献积分时,先由党员个人提供由服务社区出具认证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现场或证明单位(个人),对经查属实的,由支部研究纳入积分事项进行积分。二是做好评审及时公开积分。评审工作由单位评审领导小组开展,首先核实积分事项,再由支部通过党务公开栏、网络媒体、报刊杂志等途径在一定范围内每季度公开公示一次,接受广大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存入积分档案。三是认真组织评先选优工作。每季度党员所属社区党组织开展一次评选表现突出的前10个党员和前10个党支部,年底各党支部向所属的党工委申报一次积分情况,各党工委组织评审表彰,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评审表彰结果,传播党员模范先锋作用正能量。
(二)搭建平台,菜单式地服务。一是居民“点单”,社区与机关相互联动。下发《剑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党员奉献积分制”服务实施方案》,建立社区与机关党组织协调联动机制,在本单位的党建、扶贫、法制等宣传专栏公示基层党建、帮扶优抚、助学助困、敬老助残、维权帮教以及社区文化、卫生、环保、平安创建等10余项服务明细单,广泛征集群众“点单”服务需求;设置相应服务岗位,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前来报到的党员。同时,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党员服务情况,每月反馈给所属单位作为其奉献积分的重要依据。二是支部“派单”,自愿与统筹相互推动。通过党员个人自愿领单和组织分配送单相结合,将任务分解到党员个人头上,针对群众在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调解、参加处理“急、难、险、重”事件、破解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点单”服务需求,党支部积极做好统筹安排“派单”工作。建立定期督查、定期公示制度,通过派单推动自愿服务,以自愿服务来营造良好的奉献氛围,以此激励和“倒逼”党员开展好日常服务。三是党员“领单”,领导与职工相互带动。结合党员申请认领的10余类服务岗位,各社区均分门别类地组建种植养殖、医疗义诊、家电维修、义务理发、治安巡逻、卫生保洁等10余支义务服务队伍,居民通过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向服务主体发送请求,党员干部接到服务请求后,主动带头“领单”上门服务,每件记3分、5分、10分不等层次。同时,建立服务事项公示制度,将领导干部服务工作置于一般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
(三)精准考核,科学运用积分。一是作为评先选优必需条件。对年内积分达到80分以上才能参与评先选优,各党工委按照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进行表彰,授予“党员奉献奖”。每位党员每年总积分不得低于60分,对于低于60分,年终党员评议为不合格党员,连续2年不合格党员,定为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县委组织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形成常态化机制,对工作滞后,有2名以上党员积分不合格单位党支部,由县委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组织调整等处理。二是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先决条件。干部职工积分达80分以上,方具备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三是作为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从2014年起列入由乡镇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占比分值的10%,2015年起列入机关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占比10%。加强对机关党员教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