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基本经济制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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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40年来,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对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所有制结构、分配结构及其实现形式等,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而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在这一伟大改革的实践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发展积累了新的丰富经验,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一、改革的实践经验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才能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当前,在继续发展我国公有制经济、发展劳动者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即民营经济的同时,重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民间投资长期保持两位数甚至20%以上的增长速度。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例最高达到65%。但是,近几年民间投资增速大幅下降,2016年仅增长3%,去年回升到6%,仍低于全社会投资增速。这种状况如不能加以改变,经济增长就会因缺乏民间投资带来的活力而受到影响。因此,当前应进一步为民间投资增长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改变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民间投资进入PPP项目。
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证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规范的股份制的基础上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现代企业制度,可以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强有力的企业经营决策团队,防止内部人员控制和利益输送,培育出大批具有技术开发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成长性强的企业,从而成为增强创新活力、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依托力量。国有企业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可以以较少的资本控股较多的资本,有利于增强国有资本的引导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不仅不会削弱反而会壮大国有资本功能。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有控股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4%,员工持股比重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这三个数量界限较好地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把国有控股的比例从过去实际实行的51%降为34%,是实事求是的。这样的股权结构使小股东股权之和大于大股东,就能形成权利制衡机制,有利于防止在企业决策中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和少数人任意所为等现象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