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就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思路是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可度。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聚焦;陪审;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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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思路是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富有社会阅历、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可度。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评议过程中,独立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发表意见,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
就人民陪审员的退出和惩戒机制,改革思路是坚持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明确公民陪审义务。建立人民陪审员职责豁免机制。建立对人民陪审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陪审职责、有损陪审公信或司法公正等行为的惩戒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退出情形,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
就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改革思路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的法律保护,对危害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行为建立相应的处罚规则,维护人民陪审制度权威性。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不得因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而对其实施解雇以及减少工作或薪酬待遇等不利措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所需经费,列入人民法院业务费预算予以保障。
据悉,这一议案如获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为期两年的试点期限内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就试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中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