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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需要“台下十年功”
2015年05月12日 00:00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程赤兵 字号

内容摘要:通过在学校、社区、敬老院等场所进行宣传和演练,传播和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关键词:防灾减灾;防灾减灾日;演练;灾难;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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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今日快评

  新闻提示

  今天是我国第7个“防灾减灾日”。近期,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中国地质大学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自然灾害”为主题,在内蒙古、青海、云南、湖北、北京等地举行“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万里行活动。通过在学校、社区、敬老院等场所进行宣传和演练,传播和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5·12”汶川地震已经过去了7年,为此而设立“防灾减灾日”也已经有7个年头。7年以来,大地震带来的震撼与阴影依旧存在于人们心中,灾害改变人们生活与命运的威力依旧未变。在全球范围,地震、海啸引发的灾难一次又一次地给人们上课,包括前不久的尼泊尔大地震,让人们深深感到灾害的无情。

  对于一些较大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目前还无法准确预测其发生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教会人们一些常识,让人们掌握自救、防范的方法,能在灾害发生时有效减低伤亡。同样,有序与科学地逃生也很重要。因此,在防灾减灾日进行宣传和演练是必需的,能免除灾害到来时的慌乱,以及慌乱带来的无谓损失。

  但是,在大灾难面前,无论个体怎样防范仍是渺小的,人类以群体的规模与灾难抗争才是最有效的抵御方式。因此,在防灾减灾工作中,除了为个体做各种常识普及与逃生演练之外,更重要的是让社会各界都对灾难重视起来,形成群体的力量。

  在防灾减灾的层面上,很多事情都应该以新的角度进行审视。例如在一些小区,违章建筑、私搭乱建,不仅仅影响市容市貌,实际上还是灾害的隐患。一些老旧居民区缺少停车位,汽车停放无序,也给灾难时的疏散、救援制造了困难;对新建待售的小区来说,无论开发商还是购房者,不但要重视户型、装修、配套设施、地理优势等因素,还应在宣传、验收、维护等各个环节重视抗震级别。

  再比如,地铁、商场、影剧院等人群密集场所,是不是有足够的、明确的疏散渠道?城市的公共避难场所是不是被占用,其设施是否有效、是否足以容纳周边人口?其指示是否明确?公众是否懂得如何使用?诸如此类,不少都是空白点,都有很多工作需要做。而这些,其实是防灾减灾最实质性的内容。

  同样,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有自己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灾害,救援、消防、秩序维护、医疗、能源、通讯、食物、清洁水源如何保证,如何接受外来援助物资和救援人员,如何调配各种资源,都需要考虑在内。

  这些预案需要不断更新和演练。要知道,在灾难中,最能给人信心的、最能让人保持冷静和希望的,还是政府。所以,应急预案才是重中之重,才是一个社会是否安全、是否现代化的标志。这是防灾减灾最为重要的一环。

  可能一座城市,几十年乃至上百年都不会遭遇重大灾难,但防患于未然这根弦不能松弛。

  面对巨大天灾,个人基本无能为力,整个社会才是抵御利器,在灾难来临时,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应该是减灾防灾的主要思路,这就需要从平时抓起,在方方面面有严格细致的要求。这些要求应该逐步法律化、日常化,仅仅在“防灾减灾日”去强调还远远不够,仅仅在校园、小区演练,发发帖子或手册也不够,它需要全社会的时刻警醒,需要很多的细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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