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揭晓,共评出优秀成果254项,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8项、二等奖101项、三等奖120项,同时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4项成果,经投票确认后授予特等奖。近日,就《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社科奖评选客观赋分、专家评选等有关问题,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回答了记者提问。答:各学科组评选专家听取省评奖办评选规则讲解之后,在各自独立房间按照评选赋分标准,分别从创新程度、综合水平、研究难度、成果价值等方面,对学科组每份成果进行独立审读、评价赋分。
关键词:成果;评选专家;特等奖;一等奖;学科;投票;客观赋分;山东省;评奖;监督
作者简介:
近日,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揭晓,共评出优秀成果254项,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8项、二等奖101项、三等奖120项,同时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4项成果,经投票确认后授予特等奖。近日,就《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社科奖评选客观赋分、专家评选等有关问题,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是什么时间印发实施的?其具体内容是什么?都有哪一些新的变化?
答:8月2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鲁办发〔2016〕40号文件,联合印发《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意见》共11个部分,分别从指导思想、奖项设置与数量、评选对象与范围、奖励标准与经费、评奖机构与职责、评选条件与要求、申报办法与要求、评选程序与方法、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与以前评奖办法相比,新的《意见》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强调评奖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方向。《意见》适当调整了各等次奖项设置,提高了奖励数额。特等奖和一等奖的产生方式,由先产生特等奖再产生一等奖,调整为等额投票产生一等奖,在评出一等奖的基础上,对特等奖候选成果进行投票。
问:客观赋分审核专家和评选专家是怎么产生的?
答:专家是做好评奖工作的重要基础。为提高专家层次,确保权威评价,今年,山东省评奖办组建了新的客观赋分审核专家库和评选专家库,对专家入库条件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入库门槛,并形成常态化的完善更新轮换机制。我们在全省高等院校、党校、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机构、省直有关部门、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以及市、大企业社科联等系统范围内进行了遴选。客观赋分审核专家除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外,还需目前或曾经从事过科研管理工作、精通科研评价;评选专家库中的一类专家除要求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外,还需近五年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过文章,或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目前的评选专家库涉及21个学科门类、近300个研究方向,已入库专家1437人,其中一类专家(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研究员)594人,占41.34%,二类专家(硕导)620人,占43.15%,高水平的评选专家队伍,为高质量完成评选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
70名评选会议的专家和10名客观赋分的审核专家,是在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省社科联纪检人员组成的监督委员会监督下,通过电脑随机抽选。专家遴选坚持轮换和回避原则,前一年已参加过评选工作的以及本年度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成果申报的专家,不参加当年评奖工作。同一部门、单位在同一学科组的评选专家最多只能有1人。同时根据学科成果的专业分布数量和各高校、党校、社科研究单位优势学科的分布,对应抽取该专业评选专家,进一步增强评选专家专业方向与参评成果的一致性。今年的专家评选会议随机抽取的70名专家中,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研究员53名,占75.7%,分布于37个部门和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