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副中心”或“卫星城”的规划实际上就是城市公共资源的重新配置。如果配置得好,对于根治“大城市病”不无裨益。
关键词:卫星城;根治;人口;疏散;产业;治理;基础设施;金融业;发展规律;中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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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城市化特别是“大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由此也带来诸如人口膨胀、住房紧张、交通拥堵、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一系列问题。换言之,人们的生活质量借此得以改善,却也开始面临着“大城市病”的困扰。若让人们愉悦地享受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为“大城市病”开出一张对症的“药方”至关重要。近年来,加强“副中心”的规划建设被视为治理“大城市病”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有不少“副中心”应运而生,以期缓解城市扩容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然而,就目前现状而言,耗费心神的通勤、沦为“睡城”或“空城”的尴尬,也让“副中心”遇到了发展瓶颈。对此,我们不禁要问:“副中心”模式能否根治“大城市病”?如果能,又该遵循哪些规则?
是“副中心”还是“卫星城”
“我个人认为,大城市的‘副中心’与‘卫星城’应是不同的概念。两者在基本功能、区位选择、发展规律、存在问题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在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王桂新看来,就“副中心”而言,即使加个“副”字,但它仍是大城市的一部分;相对于“市中心”或中央商务区而言,其具有分担“市中心”功能的辅助性作用;主要分布于“市中心”或中央商务区以外地区,但还未脱离中心城区。“卫星城”则不然。虽然其仍与中心城具有密切的关系,但它独立于中心城之外。不仅空间位置上脱离了中心城,分布在郊区,其规模也大于“副中心”,与一个中小城市相当,并具有中小城市的一些属性特征和自己一定的发展规律。
上海在这方面就区分得比较好。如以中心城区为依托,规划了徐家汇、五角场、真如和花木4个“副中心”;在郊区则建设了松江、嘉定、青浦、南桥、金山、临港、城桥等7个“卫星城”,使其根据各自的区位,发挥不同的功能。
“如果没有将城市的人口规模纳入考虑范畴,从一开始就不加区分地将新区与主城的距离拉开,忽视应先产生‘副中心’再产生‘卫星城’这一发展规律,那么,针对‘大城市病’治理的最终结果很可能与初衷背道而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陆铭认为,一座城市本着根治“大城市病”的初衷而构想新区规划时,一定要充分考量主城区的人口密度、交通状况、公共基础设施是否真的已达到饱和状态。在此基础上,方可确定新区到底是应规划成与主城连片的“副中心”,还是要建设为独立于主城之外的“卫星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