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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清代神庙戏曲碑刻文化价值解读
2021年08月23日 15: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复良 鲁小艳 字号
2021年08月23日 15: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复良 鲁小艳

内容摘要:对陕西清代神庙戏曲碑刻进行解读,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戏曲碑刻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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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追溯传统文化源流可以更好地继承文化遗产,为我们在新时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体系指明方向。我们有责任让古籍文字、博物馆文物以及中华大地上陈列的文化遗产焕发新的生机,建立起科学的保护机制与研究机制,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服务,从而激发出国人更为坚定的文化自信。

 

  碑刻在词义上指的是刻在碑上的文字或者图画,碑刻的种类繁多,早在先秦时便已出现,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开始习惯于用碑刻记录时间与事件。碑刻作为一种物质载体不仅是文化遗产,同时也作为历史资料的补充为人文地理、文化风俗等提供了参考价值。陕西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戏曲活动更是丰富。受地理位置与人员流动等因素影响,陕西戏曲与京剧、豫剧、晋剧、蒲剧等剧目跨省融合,三秦大地上的戏曲文化产生了独特的地方魅力。中国戏曲发展史与神庙祭祀活动如影随形,陕西省的神庙戏楼多建于汉江、嘉陵江流域以及关中平原地带。现如今,神庙戏楼的存有量逐渐减少,只能从现存的戏曲碑刻中去了解神庙剧场的发展史。对陕西清代神庙戏曲碑刻进行解读,有助于更深入地了解戏曲碑刻的文化价值。

  戏曲碑刻作为文物资料记载了陕西的戏曲活动,其戏曲门类众多且地域类型化明显。目前陕西省内的戏曲碑刻详细记录了关于陕西戏曲演出活动的发展过程。通过戏曲碑刻上的文字记载,可以了解到清朝时期政府以及当地百姓对戏曲演出活动的态度。结合戏曲碑刻中的时间记载,陕西最早的戏楼是明隆庆五年修建的韩城城隍庙戏楼,最晚的是1915年修建的勉县武侯墓戏楼。此外,碑刻中记录了百姓对戏曲活动的热爱促进了陕西省内戏曲演出活动的繁荣,例如在《金洋堰庙修戏房碑》中有:“戏台之设,始自唐天宝时。明皇梦游月殿,见彩女歌舞,羽衣蹁跹,极悦耳目,快心志,醒后于梨园教宫人歌舞,于是乎有戏。沿至近今,歌管楼台,寺前多有,每于乐楼之下,即修戏房,取其至便。况金洋堰庙,演戏报赛,每岁春台不可缺。”碑文记载戏台最初建造于唐天宝年间,描述了戏台搭建年代久远,后面又写到戏曲活动流传至今,得到人们的喜爱,后期剧场表演逐渐受到欢迎,金洋堰的戏曲演出更加频繁。据《潼关县高桥乡高桥村碑记》:“每年麦后,村众报赛之所,但迫近演戏时,纷纷拥挤,往来不便。且规模狭隘,窄小难容,遂于西南□□□买银地三分三十丈……创建戏楼三间,观者悉乐。”详细记录了清咸丰年间,百姓在农忙后前来看戏的热闹景观。该庙最初场地狭小,一旦举办庙会,人员拥挤,无法满足百姓的观戏需求,于是进行扩建,反映出传统社会民众对戏曲的热爱。

  除了记载民间社会对戏曲活动的喜爱,碑刻中还有部分与戏曲有关的处罚条例以及一些戏曲禁令的信息。《处理泉水堰纠纷碑》碑文曰:“堰长、田户情急往查,拿获伊等护篼(戽)、水车等物,即欲具禀恳究,伊等自觉情罪难容,请托武举关雄望邀约内绅士、田户说合,伊等情愿认立石碑,以志规例,演戏三日,晓众警顽。自此以后,勺水不敢入于旱田。”碑文大意是在清道光年间,人们为了种田不断阻断河流,政府出台了违反者演戏三天的处罚禁令。这种罚戏手段在民间社会较为常见,是地方政令一种比较圆融的表现。通过罚戏既达到了罚款惩戒的目的,又可以让民众免费观赏几台好戏,在“寓教于乐”中实现地方治理的融洽与和睦,是维系传统民间社会道德与秩序的一种有效手段。这类信息于史籍中并不常见,实有赖于碑刻的忠实记录。可见,戏曲碑刻作为一种物质载体,有着非常重要的文化内涵,能为研究民间演剧活动提供独特的史料价值。

  戏曲碑刻作为历史资料弥补了戏曲史研究的不足。在历史资料的记载中,清朝最受欢迎的戏曲种类为京剧,徽班进京的历史众所周知,但在陕西省内,却受多种因素影响,形成了以秦腔为主要代表的戏曲剧种。对于戏曲本身而言,其作为一种通俗化、大众化的艺术,在封建社会不受官方重视而难以写入正史文献之中。因此戏曲碑刻作为一种物质载体,在解读其文化价值的过程中,亦需考虑其对于戏曲发展史的贡献。现存的戏曲碑刻多来自民间,记载了戏曲剧场史的发展、戏楼的建设、祭祀性的演出,以及政府对于戏曲表演的态度等内容。这些资料信息可与史书相印证、相补充,反映出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赵世瑜解读民间碑刻云:“碑刻资料具有双重性,既反映区域社会和民间生活,也反映国家或地方制度。立碑需要经过公众认同,碑刻所在的地点往往是社区的中心,如寺庙、祠堂等地,因此它所记载的是普遍承认的行为规范,可以反映特定时代特定人群的心态。”戏曲碑刻无疑真实地记录了民间社会对于戏曲活动的一种特定反应。例如,《二圣宫培补殿宇暨会修乐楼记》碑文记载了光绪年间二圣宫戏楼的修建状况,“吾邑东岳庙西边有葛梅、鲁班二圣祠者”体现了二圣宫戏楼规模的庞大,但二圣宫戏楼已经不复存在,我们只能从碑刻中去找寻其修建规模。明清时期,由于统治阶级大力推崇佛教、儒教、道教,民间神庙建筑泛滥。据统计,陕西全省清代以前的戏楼共计3000余处,现仅存130余处。而陕西省内的神庙建筑多出现于陕南以及关中地区,神庙戏楼建筑规模宏大、装饰华丽,这也显示出陕西戏曲艺术的繁荣。据《重修江神庙碑记》碑文记载,“仕宦之梯航,商贾之辐辏,帆樯上下,咸获安恬”,表现出明清时期关中一带的繁华景象,“特此修建山门戏楼”,反映出其戏楼建筑的宏大结构。山门戏楼在清朝时期十分普遍,主要是为节省建造开支,加深舞台空间,节省占地面积,方便演出以及过往行人观看。以上这些碑刻的记载,既提供了了解陕西地区戏曲演出繁荣发展的信息,又通过戏曲碑刻中对神庙戏楼的记载,侧面展现与弥补了正史中对于戏曲活动记载的不足,为我们更好地探究戏曲史、剧场史、民间演剧史提供了有力支撑。

  戏曲碑刻作为文化遗产描述了人文地理环境特征。出于对鬼神的敬畏以及受自然地理因素等影响,清朝时期的百姓为了祈求庇佑而建起神庙,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娱乐需求的增多,民间社会在神庙建筑群中加入了戏台构造。戏曲碑刻详细记载了陕西省内神庙戏楼的选取位置以及建庙原因。首先是宗教因素。《三原县城隍庙戏楼》碑文记载:“盖闻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又曰: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然幽有鬼神、明即有礼乐。礼乐者,所以享祀而娱陟□□祭人非神罔为福庇,是神与人有念一之机也。愿神之有感而徹应者来,有不由人之精诚贯而通号者也。”人们出于对鬼神的敬畏而修建神庙,并在祭祀神灵时通过献供与献艺来获得神佑。民间社会往往“以己度神”,将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奉献给神灵,这是出于宗教因素的影响以及对鬼神的敬畏而产生神庙演剧活动的根本原因。在《大王庙新修乐楼记》中写道:“西乡斗大山城耳!峰峦环四周,一水中贯,源发大巴山,是名木马。初仅涓涓流,汇溪纳涧,经二三百里,至城南而水量大增。夏秋之交,淫雨暴涨,西南一隅,汪洋成泽国,民不鱼者几希。前清道光间,皖省胡公令斯土,知人溺己,溺之忧,鸠工庀材,筑长堤二百余丈,患始息。”碑文描述了西乡县的自然环境较为险峻,在夏秋时节,山中的河流水位暴涨,为了改善地理环境,知县令人修筑长约700多米的堤坝,工程量较大,修筑剩余的钱修建平水明王宫,后来水患被成功治理,这个地方也成为人群聚集地,民众通过演戏的方式酬谢水神。宗教信仰以及对鬼神的敬畏是陕西省乃至全国修建神庙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是人文因素。在《船帮三圣宫碑文》中写道:“龙驹寨者,商周之巨镇也!其四方往来,商贾云集,有车不能通,而运载独恃夫骡者矣!今兹三圣宫者,栋宇辉煌,丹楹壮丽,其庙貌巍峨可观者,孰不景而仰之,追忆创作之由昉。”碑文介绍了龙驹寨依靠丹江、面对商都的交通要塞地位,商人们大多在此聚集,故于此处修建神庙、搭建戏台,供往来的商旅娱乐。在目前大量神庙建筑衰败的情形下,神庙碑刻的遗存显得尤为珍贵。透过其记载,我们可以看到丰富的历史信息。陕西省的戏曲碑刻多出现在沿河、地势平坦、经济富裕之处,这反映出当时陕西的戏曲活动多源自经济、宗教、地理的综合影响,因此戏曲碑刻为探究我国清代的历史人文提供了重要价值。

  戏曲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一块瑰宝,在树立文化自信、弘扬中华文化、讲好中国故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戏曲碑刻作为物质载体,是戏曲文化得以记录并保存的重要物质文化遗产。神庙戏曲碑刻作为承载大量赛社与庙会献戏酬神活动的历史记忆,可与文献资料相佐证,在“二重证据法”的指导下为宗教、民俗及戏曲研究领域提供第一手资料。现如今,陕西古戏楼逐渐消失,碑刻作为重要的文物研究资料被保存下来,相较于神庙戏楼的壮观,戏曲碑刻则是一个时代的符号,记录着文化、艺术、社会的变迁,其对于戏曲碑刻的文化价值解读,能够为戏曲发展史、民间社会史等诸多领域带来可资借鉴的史料信息。

  (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清代神庙戏曲碑刻资料整理与研究”(2020GJ00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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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复良 鲁小艳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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