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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副主编兼编辑部主任、公共管理学院李文钊教授主持会议。会议共分四个阶段,依次为领导致辞,专题研讨一,专题研讨二以及集体研讨、对话与总结。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主编杨开峰教授发表开幕致辞,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杨开峰认为,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国家治理体系面临着多重考验,政府及不同组织之间协同治理和制度性集体行动的重要性越发凸显。因此,聚焦常态化和危机状况下的集体行动与协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与会专家学者畅所欲言,对此进行更多有价值的探讨。
中国人民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宏山教授主持专题研讨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戴亦欣副教授以“制度性集体行动框架的协同机制长效性研究——以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为例”为题发表了演讲。戴亦欣副教授从协同机制初始机制和推动要素的不同组合出发,对制度性集体行动(ICA)的理论进行了拓展,并以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为例,从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四个方面,分别讨论不同协同机制类型和推动要素组合下的机制长效运作特点。研究发现只依靠强制要素推动的协同机制难以持续,上级政府还需通过弥补自愿要素、培育自愿要素等方式调动地方政府协同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协同机制长效运行。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锁利铭教授就“制度性集体行动、领域差异与府际协作治理”进行了讨论。锁利铭教授以制度性集体行动解释模型为理论基础,通过对2009—2018年长三角城市群30个城市的大气污染与水污染合作治理数据分析,发现不同环境领域的污染合作治理水平、合作方式以及合作网络结构会存在明显差异,而这种差异则根源于不同领域的资产专用性与绩效可测量性。未来,对于领域选择的宽度问题、不同区域之间的比较问题、资产专用性和绩效测量难度的标准化问题还需要进行更多的研究与探讨。
香港城市大学公共政策学系王小虎教授认为,制度性集体行动(ICA)理论的中国化是当前学者面临一个重大挑战,如何利用中国案例发展制度性集体行动(ICA)框架值得学者进行深入探讨;现有制度性集体行动(ICA)框架主要关注制度层面的问题,下一步研究应更多关注个人决策层面的因素。和纽约城市大学Baruch学院陈斌教授则介绍了制度性集体行动(ICA)理论在美国和中国应用研究中的区别,强调了制度集体行动中的学习(learning)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一弘助理教授主持专题研讨二。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崔晶教授做了题为“制度性集体行动、府际协作与经济增长”的精彩发言。崔晶教授以城市群府际协作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为基本内容,基于制度性集体行动(ICA)框架理论,从“整体性关系”、“结构性关系”两方面构建了分析框架,并基于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温雪梅助理教授讨论的内容为“制度与网络:理解区域环境府际协作治理的一个分析框架”。她将关系网络和制度环境作为重要变量,根据中国事实对区域府际协作治理的结构、过程等运行机制及规律等进行了自定义,搭建起了理解区域府际协作治理的制度与网络分析框架。不同区域和领域的地方政府在环境协作治理中的关系网络及其发展演化特点,分析纵向机制与横向机制之间的作用关系以及不同协作类型的形成逻辑等是后续实证检验的重要研究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易洪涛副教授和华南师大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爱平教授对研讨内容进行了精彩点评。易洪涛教授认为,还需深入探究制度性集体行动(ICA)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论证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的内在逻辑,同时也需注重制度性集体行动(ICA)框架与中国现实的融合。杨爱平教授认为,我国纵向非对称性的府际协作有利于推动小规模的区域整合与经济增长,并引用珠三角一体化案例进行了阐释,顶层设计和政治推动有利于实现区域间的强强联合。
在最后的集体研讨、对话与总结环节,各位专家再次分享了他们对于制度性集体行动与中国协同治理的看法,本次线上会议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