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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形色色的女性国家元首
2017年04月13日 13:42 来源:文汇报 作者:王卓一 字号

内容摘要:据哈里斯民意调查公司本月6日发布的最新民调结果显示,在法国总统选举首轮投票中,中间派候选人马克龙将收获25%的选票,极右翼候选人玛丽娜·勒庞的支持率为24%,菲永为18%。据“维基百科”统计,当今世界上约200个主权国家中,共有13位女性担任经由选举或任命产生的国家元首,此外还有两位在任的女君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和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欧洲女王尤其多在历史上或至今仍实行君主制的欧洲国家,如英国、奥地利、西班牙、俄国、葡萄牙、丹麦、荷兰等国,女性不仅拥有继承王位的权利,而且历史上还诞生过不少杰出的女性君主。

关键词:国家元首;女性;欧洲;君主;英国;女王;阿根廷;继承法;王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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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总统大选第一轮投票将于本月23日举行。据哈里斯民意调查公司本月6日发布的最新民调结果显示,在法国总统选举首轮投票中,中间派候选人马克龙将收获25%的选票,极右翼候选人玛丽娜·勒庞的支持率为24%,菲永为18%。女政治家勒庞向法国总统宝座发起了强有力的冲击。

  在母系社会里,女性部落首领非常常见,但国家出现后,全球主要国家的君主大多是男性,偶然出现的女性君主则往往是男性君主的妻子或女儿,这与父系社会确立以来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男尊女卑”传统有直接关系。据“维基百科”统计,当今世界上约200个主权国家中,共有13位女性担任经由选举或任命产生的国家元首,此外还有两位在任的女君主: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和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女王不仅是英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还是15个英联邦国家的元首。

  欧洲女王尤其多

  在历史上或至今仍实行君主制的欧洲国家,如英国、奥地利、西班牙、俄国、葡萄牙、丹麦、荷兰等国,女性不仅拥有继承王位的权利,而且历史上还诞生过不少杰出的女性君主。为什么欧洲各国历史上女性君主辈出呢?

  在欧洲历史上,并未绝对禁止女性继承家族财产,因而王室继承法也不绝对排斥女性继承人。况且,欧洲王室实行有限婚姻制度,在原则上一夫一妻制的框架内,皇室的子嗣数量并不兴盛,因而也使得王室无合适的男性继承人、必须由女性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以英国为例,英国继承法在历史长河中逐渐演化为男嗣优先长子继承的规定,即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男性继承顺位优先于女性。在没有儿子只有女儿的情况下,女儿即可继承王位。在这种继承制度下,英国成了一个高产女王的国度:1547年亨利八世去世后其女儿玛丽一世和伊丽莎白一世先后继位,后来又有玛丽二世、安妮等女王,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更是统治英国长达64年,而现任英国国家元首仍然是一位女性。

  和古代中国相比,虽然欧洲传统的王位继承法使得女性继承君主地位的可能性提高不少,但终究还是重男轻女,在现代男女平等的思潮下已显得不合时宜。从1980年开始,欧洲多个王国逐渐采取长嗣继承制———统治者最大的孩子继承王位,无论是男是女。

  瑞典是欧洲首个采用长嗣继承制的国家。1980年该国宪法就此做出修改后,当时还是婴孩的卡尔·菲利普王子一下失去了王位继承权,取代他的是其大姐姐维多利亚。此后,荷兰、挪威、比利时、丹麦、卢森堡等国也先后采用此法。2011年10月,英国也废除了男性优先的长子继承制,改行男女平权的长嗣继承制,这一制度在2011年10月29日后出生的所有拥有继承权的人中实行。得益于此,2015年出生的威廉王子的女儿夏洛特公主成了英国王室的第四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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