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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鹏:逆全球化潮流与国际软法的趋势
2017年12月12日 09:38 来源:《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何志鹏 字号

内容摘要:鉴于软法对于国际法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考量其与条约、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的关系及其作为独立的国际法渊源类型地位的问题时,有必要认清《国际法院规约》的列举并非穷尽、逻辑上并非周延的性质,有必要超越国际法渊源认知非黑即白的二分法格局,在此基础上。五、问题的归纳:软法在国际法渊源中的地位国际法的渊源,即国际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也就是试图证明或否证一项主张、立场、做法的时候所依据的文件、观点和实践(Malanczuk。三)超越国际法渊源认知的二分法格局根据传统的法教义学,一种规则究竟在国际法渊源体系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我们只需回答“是”或“不是”,其假设则是国际法的渊源有着清晰的边界范围和标准尺度,一加衡量,即可做出判断。

关键词:国际法;法律;渊源;国际社会;条约;决议;国际组织;义务;规约;国际软

作者简介:

 

  作 者:何志鹏

  作者简介:何志鹏,吉林大学法学院、公共外交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0174期 第54-69页

  内容提要:逆全球化的潮流遏制了多边国际条约的进程,却促进了软法的发展。20世纪中叶以来,软法在国际关系中的迅速增长,成为国际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现象,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软法的发展是国际关系组织化的必然产物,也是国际治理模式多元化的重要特征和自然结果。软法意味着国际法规范体系的延展和深化,软法的发展也提出了如何理解国际关系中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非法律的界限等问题。在国际法的渊源体系中,软法并未规定在《国际法院规约》之中。鉴于软法对于国际法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意义,考量其与条约、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的关系及其作为独立的国际法渊源类型地位的问题时,有必要认清《国际法院规约》的列举并非穷尽、逻辑上并非周延的性质,有必要超越国际法渊源认知非黑即白的二分法格局,在此基础上,不难确立软法进入国际法渊源行列的可能性。

  期刊名称: 《国际法学》复印期号: 2017年10期

  关 键 词:逆全球化/国际软法/国际法渊源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6ZDA074)

 

  一、问题的提出:逆全球化格局的新环境

  2017年初,美国新当选总统特朗普刚刚赴任,就对美国曾经大力主导的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提出了否定的意见,并明确态度:美国不会加入这一体系。如果进一步回顾此前英国退出欧盟的全民公决,再考虑2008年以后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所导致的国际经济增长乏力、国际社会组织化面临的危机,我们就不难判断:世界已进入一个新的逆全球化的潮流之中。在这种逆全球化的状态下,国际组织的生成和发展、多边国际条约的签署和批准都会受到较大的阻力。2004年联合国主持制定、2005年开放签署的《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以及2008年通过、2009年开放签署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鹿特丹规则》),所遇到的状况就是典型的例证。《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以3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为生效条件,至2017年3月,有21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而《鹿特丹规则》要求20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而生效,至2017年3月,仅有3个国家(刚果、西班牙、多哥)批准。在这种全球化速度放缓甚至直接倒退的状态下,国际法将如何存续和发展是一个事关世界前途的问题。此时,值得关注的是这样一种趋势:即在全球约束力的多边条约受到很大阻力的时候,以软法为代表的国际法新形式却有可能获得生命力,并进而对于全球治理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软法”是20世纪中叶以来在社会发展的进程出现的新事物(Thirlway,2000:164),最早出现在国际法领域。诸多领域的软法已经引起了学界的深入关注,尽管在法律实证主义、现实主义、批判法学、全球行政法等理论流派之间(d'Aspremont & Aalberts,2012:309)对于国际软法的范围、作用和法律属性依然存在着诸多争论(Goldmann,2012a:335),不过,核心问题仍然是:软法是否具有法律的地位?能否构成一种独立的或者特别的国际法渊源(Triggs,2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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