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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现状、挑战与中国参与
2020年11月06日 14:04 来源:《边界与海洋研究》2020年第3期 作者:韩琪 杨振姣 字号
2020年11月06日 14:04
来源:《边界与海洋研究》2020年第3期 作者:韩琪 杨振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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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北极海域生态保护和人类活动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这一背景对北极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北极治理的现实需求,海洋空间规划作为一种综合性海域管理工具,能有效统筹北极海域内生态保护、资源配置、政策协调等问题。科学的海洋空间规划是有效的统筹工具,能够从时间与空间两个尺度上衡量北极资源供给、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北极治理法制体系尚不完备的状态下,北极海洋空间规划还可通过政策约束的方式,合理规范、协调各国在北极地区的治理行动,协调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北极治理空间权利的平等化发展。因此,在北极地区积极推动海洋空间规划手段的应用,是实现北极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

  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可分为由北极国家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制定和实施的海洋管理计划、规划,以及由国际组织为主体在国际层面颁布的北极用海计划。

  俄罗斯的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十分注重对海域自然遗产的保护,其特点之一是设立海洋保护区,如将东西伯利亚海和楚科奇海之间的弗兰格尔岛及其周围水域指定为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2008年,俄罗斯通过对管辖范围内北极海域的差异性分析,在北极确定了37个需要重点保护的海域。目前,俄罗斯北极海洋保护区主要由一个国家保护区网络和七个地区网络共同构成,总面积达14260平方公里。与此同时,俄罗斯正努力加强和扩大北极海域的国家级及区域性海洋保护区制度。

  波弗特海是加拿大五大海洋管理区之一,属于典型的北极海洋区域。2008年,加拿大发布了波弗特海“生态系统概况和评估报告”,确定了波弗特海域内32个生态保护区。2009年加拿大又发布了《波弗特海洋综合管理计划》,该计划提出在未来通过海洋空间规划来管理波弗特海,以期促进海域内资源使用与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波弗特海洋综合管理计划》以《加拿大海洋法》为基本依据,其特色在于将涉海部门职责共同化,以实现管理海域的可持续发展。

  挪威的北极海洋空间规划主要由《巴伦支海—罗弗敦地区综合管理计划》和《挪威综合管理计划》共同构成。为有效协调和管理人类用海活动,挪威政府于2006年颁布《巴伦支海—罗弗敦地区海洋环境综合管理计划》。挪威政府在完成《巴伦支海—罗弗敦地区管理计划》之后,2009年以其为蓝本制定了《挪威综合管理计划》,该计划的颁布实现了海洋空间规划在挪威北极海域的全覆盖。随着塑料污染、海洋垃圾等治理问题的出现,挪威政府于2017年又发布了《挪威海综合管理计划的更新》白皮书,对相关内容做了补充和更新。挪威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实施不仅为挪威创造了更多的经济和生态效应,同时也为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样板。

  除上述国家外,丹麦和冰岛分别通过立法和制定国家战略的方式,为北极海洋空间规划提供了法律框架和背景;美国正在实施全面、综合、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空间规划与管理工作,范围包括波弗特、楚科奇和白令海,并计划在阿拉斯加—北极管理区域内的专属经济区海域实施海洋空间规划,但其规划进程尚未开始。此外,域外国家也积极参与到北极海洋空间的规划进程中来。欧盟一直是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有力倡导者,中国、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也有望在北极海洋空间规划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北极海洋空间规划是实现北极生态、经济、文化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海域管理工具。中国作为北极利益相关国,面对北极海洋空间规划推进的现实困境,可从宏观战略布局与微观路径支撑这两方面出发,为破解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发展困境,推进北极善治,提供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是我国为应对全球海洋治理困境提出的中国方案,是对“和谐海洋”理念的继承和拓展,具有一定的规则属性。以“海洋命运共同体”为导向,推动构建公正合理的新型海洋秩序,可以从理念传播与制度构建两方面出发,为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推进创造良好的国际海洋秩序。共同的价值理念是规则构建的基础。我国应抓住机遇,积极推动“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际化传播,充分发挥国际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北极海洋治理中弘扬共同的利益观、责任观以及可持续发展观等价值理念,努力消除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威胁论”的恐慌,继而以“冰上丝绸之路”建设为契机,在实践中践行中国的海洋治理理念。

  我国受地缘因素限制,在北极地区没有主权诉求,对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参与局限于北极公海区域。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各国均享有平等行使各种公海自由的权利。因此,针对于北极公海区域的海洋空间规划,任何国家没有“排他性”主张的权利。对海洋空间规划技术尚未成熟的中国来说,面对复杂的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工作,需要联合世界各国,整合全球性资金、信息、技术等资源,在政策协调、经济互补、科技合作的基础上,协力推进北极公海区域的海洋空间规划,推动北极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北极利益攸关国以及北极理事会的正式观察员国,我国应积极发挥身份优势,推动北极理事会框架下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国际合作平台的构建。首先该平台应为规划主体及利益相关方提供一种长期对话交流机会,促进规划主体间的信息交流;其次,该平台应加强多元主体间的经济互补和政策协调;最后,该平台宜形成统一的制度规则,明确北极海洋空间规划主体、目标、方案、实施及管理流程等内容,引导利益相关者合理、有序参与规划制定与管理。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助力北极理事会与政府间海洋学委员会等联合国组织的交流合作,为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开展获取更多的国际支持与技术援助。

  “冰上丝绸之路”是目前我国参与北极治理进程中所提出的集开放性、包容性、共同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建设项目,能够有效推动北极治理进程中资金、设备、文化等要素的交流互通,是中国深化北极合作的有力抓手。首先,“冰上丝绸之路”建设能够通过经贸合作的方式降低域外国家参与北极事务的敏感性,缓解北极地区复杂的地缘政治竞争态势,为中国参与北极地区的海洋空间规划创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其次,以“冰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深化极地科考、加强国际间人才交流,可以为北极海洋空间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保障;再次,充分发挥“冰上丝绸之路”的开放性国际合作平台优势,有助于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间的战略合作,增强域外国家参与北极治理的区域影响力;最后,随着“冰上丝绸之路”的深入推进,有助于带动沿线国家文化互融,并逐步加深中国对极地土著文化的了解,为北极治理的中国参与创造良好的“民意环境”。我国应在后续实践中,继续深化“冰上丝绸之路”作为我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战略支点作用。

  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具有明显的跨地域、跨国别的规划特征,与传统的以单一国家为基础的海洋空间规划存在较大差异,但就海洋空间规划的本质而言,都可以看做是海洋管理要素的时空表达,两者之间在规划技术、原则、指导理念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共通性。这表现在:首先,加快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理念与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融合,可以不断完善我国海洋空间规划的理论体系;其次,优化我国的主体功能区布局,建立差别化、精细化的规划措施和用途管制规则。主体功能区划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地理区划,确定了我国国土空间利用的整体格局,为完善以资源环境、经济发展、人海和谐为目的的海洋空间规划提供了指向。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可借鉴我国主体功能区划法,根据海域的自然属性及人类活动影响将海域划分为优先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等不同类型,并针对不同分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最后,完善我国海洋空间规划的协同治理机制,形成权责明确的规划合作关系。不论是国家、区域尺度还是跨国、跨区域尺度下的海洋空间规划,多元协同是实现海洋空间规划有效治理的必然要求。推动我国海洋空间规划主体间的多元协同,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政治协商、经济合作、机构协调等领域的发言权,进而为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制定与管理提供中国方案。

  北极海洋空间规划对于协调海洋空间的发展需求,缓解用海冲突,推动北极治理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北极治理的共商、共建、共享的最佳路径。简而言之,北极海洋空间规划是维护北极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完善北极治理的有效工具,而保护北极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则是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在具体实践中,还需切实将基于生态系统的规划理念、泛北极尺度下的多国参与践行到实处,通过充分发挥国际合作和倡导多元协同共治,来突破当前北极地区的治理壁垒。中国作为北极利益相关国,应积极承担大国责任,贡献中国智慧,助力北极海洋空间规划的未来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项目“‘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北极海洋生态安全治理机制研究”(17BZZ07)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边界与海洋研究》2020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李想/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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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韩琪 杨振姣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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