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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逆全球化不断蔓延,探讨逆全球化产生的因果机制,成为国际政治社会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议题。通过置身于国际社会团结这一时空范畴,尝试从行动者“认知—行动”角度,对逆全球化发生的过程展开动态分析。国际社会团结是全球化作用下,国家幸福追求与幸福实践的统一,存在互利与自利两种路径。置身于国际社会团结中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利益受损之下,对于全球化存在“推动”或“阻挠”的选择难题,为了转移本国矛盾、获取选民支持,往往倾向于选择自利路径,由此导致逆全球化的出现。逆全球化集中表现为重利、轻义、玩弄规则。国际社会团结的未来走向将不会改变,面对冲击既要维护并完善现有机制,强化国际社会团结,同时也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安排。
关键词:团结;国际社会团结;逆全球化;全球化
作者简介:陶德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2019级博士研究生;范和生,安徽大学创新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别和区域研究院院长,社会与政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团结问题历来不容小觑。尽管科勒斯(Avery Kolers)曾断言,“过去二十年虽有出色著作问世,但在最近的政治哲学中,团结一直是被严重忽视的问题”。然而随着全球变暖、公共卫生安全等问题的日渐突出,在全球化语境之下,团结问题正在日益引发关注。尤其是自英国“脱欧”和特朗普当选以来,逆全球化浪潮正以风起云涌之势扫荡全球,国际社会团结正面临新的考验。因此有学者指出,团结问题已成为21世纪的最大问题。
逆全球化并非新生事物,“但是这次不同以往之处在于,曾一度是全球化主要推动者的美英等西方国家,现在却成了它的强烈反对者”,这不得不令人深思。对此,国际社会一方面思考团结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则针对其何以出现展开反思。联合国将“团结”写入《千年宣言》,将其作为21世纪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价值之一,国际社会“必须根据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基本原则,以公平承担有关代价和负担的方式处理各种全球挑战”。前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Ban Ki moon)也指出,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倡导团结和共同责任”。而关于逆全球化何以产生存在诸多分析,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两种取向:其一,从发达国家失利展开分析。奥尔特曼(Roger C. Altman)、博盖吉克(Peter A.G. van Bergeijk)提出,逆全球化是发达国家在经济危机之后的一种选择;而克里希(Hanspeter Kriesi)也认为,逆全球化是全球化赢家与输家对立加剧的结果。国内学者郑春荣将这一对立界定为结构性分歧,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受损日益严重。张刚生则着重围绕发达国家成本收益、内部贫富差距等,对此展开专门论述。其二,从全球化自身进行分析。卡鲁纳拉特纳(Neil Dias Karunaratne)认为,全球化具有“扩散效应”,经济繁荣会伴随福利削弱等问题。马丁(Hans Peter Martin)和舒曼(Harald Schumann)则明确表明,逆全球化根源于“全球化陷阱”。陈伟光、郭晴等国内学者认为,除了全球化发展引发的问题,发达国家内部治理、民众负面情绪等也是导致逆全球化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看,现有研究主要侧重经济学分析路径,社会学视野下的分析则鲜有论及。对于逆全球化,目前的解释主要借助经济理性,对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中的行为变化展开分析。尽管不可否认利益因素的重要性,但是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其一,在看到利益因素的同时,却淡化了文化、规则等因素在逆全球化中的作用。其二,割裂了外部环境与内部治理、利益追求与价值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由此在研究当中,往往可以静态地看到逆全球化的原因,却难以更为深入地从前因后果方面对其展开一种动态性的解读。
受此影响,逆全球化与国际社会团结往往被割裂看待。一是逆全球化分析鲜有团结话题,主要集中于历史与演进、表现与原因、风险与应对等。二是团结研究主要限于民族国家层面。对于以“为民族国家的现代化服务”作为基本任务的社会学界而言,逆全球化则一直缺乏关注。在此情形之下,本文关注的问题是:国际社会团结是什么,具有怎样的机理?国际社会团结中,逆全球化又是如何出现的?就此问题展开探讨,无疑是当下国际政治社会学极具魅力的重要议题。
一、国际社会团结与逆全球化浪潮
团结即相互配合。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团结既形容“齐心协力、结合紧密”,又表示“为了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理想或完成共同任务而联合或结合”。一般而言,团结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孔德(August Comte)、涂尔干(émile Durkheim)等经典社会学家侧重于团结的广义表达,将其视为秩序与整合,而狭义的团结则表示微观层面的个体联合。可见,团结的核心是联合与配合,具有主观意愿性和客观共同性的双重属性。
随着非国家行为体的国际社会活动日渐活跃,国际社会团结的主体存在一定争议。有学者认为,伴随国内和国际事务处理能力的下降,“国家的时代可能将终结”。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Alvin Toffler)就曾直言,在全球化浪潮之下,“国家已经寿终正寝”。事实上,尽管国际组织、公民个人正逐步在国际社会崭露头角,但是国家在规范制定、机制创设和事务处理中的主导作用依然无可替代。因此,本文认同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的判定,国际社会是以国家为单位的。基于此,本文将国际社会团结界定成以国家为主体的团结,体现了“人类共同体为了促进国际合作,愈合国际冲突与战争的创伤,消除民族国家之间的裂痕,战胜人类贫穷和苦难做出的各种努力”。
国际社会团结从来不乏破坏因素,逆全球化就是一个典型。逆全球化即全球化的逆流表现,与资本、生产和市场在世界范围一体化的全球化进程背道而驰。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为集中表现的逆全球化,主要存在三个特点:其一,全球性。西方发达国家是主流,其他国家也同样存在。其二,虚伪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口头上表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但实际上却反其道而行之,只不过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显得更加隐蔽。”其三,复杂多样性,手段与形式愈加多样。近年来,随着希腊主权债务危机、英国“脱欧”、中美贸易摩擦等事件的爆发,以“反自由贸易、反一体化”为特征的逆全球化正呈愈演愈烈态势。毫无疑问,逆全球化必然有悖于国际社会团结。然而问题在于,在相互依存不断深化、国际社会团结日益加深之下,逆全球化却能犹如幽灵一样阴魂不散,这不得不令人深思。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在逆全球化中扮演发起者的西方发达国家,作为全球化的主导者和最大受益者,却同样在国际社会团结中发挥关键作用。回答这些问题,必然要从国际社会团结中找寻答案。
二、国际社会团结的现有解释及不足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社会是工业革命后的产物,尤以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基本要素形成为标志。究其原因,国际社会产生于民族国家交往之中,在此之前受丛林法则支配并无国际社会存在。根据这一判定,有关国际社会团结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层面:
其一,从道德内化层面分析国际社会团结,这种观点注重道德、道义因素的分析,认为国际社会团结是道德内化的结果。19世纪70年代,面对普法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带来的社会混乱,涂尔干试图从道德层面寻求解决之策。在他看来,随着分工发展,“机械团结”将让位于“有机团结”,道德因素对于团结的作用将日益显著,人类将迈向一种超越民族国家的超级人类社会,即“世界主义”道德团结。基于欧洲一体化,涂尔干设想“在这个国家之上,还有另一个国家正在形成,它将囊括我们的民族国家,它就是欧洲之国或人类之国”。同样,霍耐特(Axel Honneth)认为,团结之所以产生,主要源于对诸如各类不尊重行为的道德义愤感。对于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而言,国际社会之所以团结,道德内化作用极为重要。对此有学者指出,虽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在某种意义上,它忽视了道德源于现实生活这一事实,难免存在“空洞”“抽象”的缺陷。
其二,从制度规约层面论述国际社会团结,与前一种观点不同,这种观点注重从世界政治的制度与规范视角探讨国际社会团结。赫德利·布尔认为,制度规则是国际社会的基础,基于制度规则,不同国家能够形成团结与合作。“当一组国家意识到它们具有特定的共同利益和价值观念……认为在彼此关系中受到一套共同规则的约束,并且一起运作共同制度时,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就出现了。”同样,罗伯特·杰克逊(Robert Jackson)也强调制度与规范的重要性,认为“主权国家所组成的社会,是一种观念和制度,它不仅表达了关于分歧、承认、尊重、关心、对话、往来及交换的道德,而且展示了那些规定独立政治共同体如何共存共处和互利互惠的规范”。对于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而言,国际社会团结要立足于现实社会,尤其注重制度与规范的作用,这也是与前一种观点的最大不同。问题在于,制度与规范只是为团结创造了约束条件,但是本身未必能够产生团结。
其三,从风险刺激层面探讨国际社会团结,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看来,风险刺激在国际社会团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贝克(Ulrich Beck)认为,“全球化乃是人类遭遇的新命运,是世界正在经历的又一次历史转型……世界所有国家和民族已经被纳入一个休戚与共、相互依存的‘风险共同体’”。为了应对全球化危机,民族国家需要团结行动,“世界主义”是唯一的出路。而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也指出,全球化带来的金融危机、生态危机等世界性风险很难在某一国家内部解决,所有民族和国家将逐步集合为一个非自愿的风险共同体。与上述两种观点不同,这种观点主要基于人类生存的外在风险,试图对国际社会团结展开探讨。然而,这种以风险来预设团结的分析也存在一定不足,最为明显的是忽视了现实当中行动选择的多样性。
由上可见,学界对国际社会团结的研究,主要围绕道德、制度与风险三个层面展开。针对团结何以形成,现有研究分别从价值内化、客观制度、外在风险方面做出了大量分析,但是很少有研究将三者结合起来探讨。笔者认为,国际社会团结是一项复杂工程,现实当中不同国家之间之所以产生团结,并不只能从道德、制度、风险三者当中的某个单一层面进行解释。霍林格(David A. Hollinger)就曾指出,团结是一个综合体,“即便在温和的意义上,它也蕴含着一种特殊的意义,即人们拥有彼此的力量、情感和资源”。事实上,作为一种主体间性产物,团结本身必定遵循一定的逻辑。作为对国际社会现象寻求一般性解释的社会科学,国际政治社会学在分析国际社会团结中,势必不能将道德、制度和风险分割对待;相反,要基于社会建构的本质,在深入剖析团结逻辑的前提下对此展开论述。
三、团结的发生逻辑与国际社会团结机理
与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不同,以建构主义为代表的国际政治社会学注重社会学理论与概念的运用,在分析国家行动时强调共有观念与集体知识的作用。根据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总结,建构主义的核心观点在于:“社会及其制度安排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社会学的任务就是分析和研究这个永恒的变化过程。”可见,社会学意义上的团结属于一个能动性的统一过程,包括两个要素,即“因何团结”和“如何团结”。其中,前者强调团结动因,后者侧重团结的实现。基于此,解释国际社会团结,首先需要从一般意义的社会层面,厘清团结的发生逻辑之后,方可展开。
3.1 从个体需要到集体共识:团结的发生逻辑
团结源于主观情感,这是容易形成、也是并无争议的一种解释。在本质上,团结是彼此支持的团体成员之间的相互情感和责任感。在布鲁克霍斯特(Hauke Brunkhorst)看来,法国大革命蕴含的团结,表达的是革命者之间的“博爱”之情。同样,约翰·贝克(John Baker)也认为团结与“爱”“友谊”等事物相联系。本质上,情感表示的是一种需求,既可以是内在归属感,也可以说是外部刺激下的联合需要。
实践中,主观需要与实际团结往往存在一定差距。原因在于,主观需要可以表达社会成员“个体层次”的某种期望,但是这种期望很难与社会成员“个体之间”的现实团结相等同。在现实当中,团结既表现为主观状态,更表现为实践状态。作为两者的有机统一,“个体层次”主观需要能够解释“因何团结”,但是未必可以实现“如何团结”。因此罗素(Bertrand Russell)认为,团结重在实践,“社会团结是必要的,但人类迄今还不曾有过单凭说理就能加强团结的事”。在此当中,最重要的是寻找共同需要,即在社会成员不同需要之间寻找共同点,从而将主观需要从“个体层次”上升为“个体之间”。
可见,从社会层面看,团结遵循“从个体需要到集体共识”的逻辑。“社会团结既不是一厢情愿的自我满足,也不是无奈的社会现实,而是一种与隐藏在历史深处群体生存需求联系起来的社会财富。”一方面,团结源于社会成员的个体需要,情感需要、风险刺激等会激发个体主观上的联合需要;另一方面,团结实现于集体共识,团结的实现离不开社会成员之间共同需要这一共识的产生。
3.2 从理想到契约:国际社会的团结机理
以建构主义为代表的国际政治社会学,其核心特点是最大程度上将社会建构论引入国际关系领域,“将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和社会成员替换成国际社会和国家”。据此,作为团结的一种类型,国际社会团结遵循着团结的发生逻辑。“所谓国际团结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意味着不同国家就它们关心的共同问题或共同利益达成某种共识而形成的联合。”根据上述分析,国际社会团结之所以发生,关键是共同需要的存在。在实践中,这种共同需要主要以幸福追求为主观起点,同时又以制度规范为保障。
第一,国际社会团结以幸福追求为内驱。幸福是人类的永恒追求。英国思想家休谟(David Hume)认为,“人类心灵的主要动力和推动原则就是快乐和痛苦,一切人类努力的伟大目标在于获得幸福”。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幸福的认知存在多种理解,但是却始终与国家存在十分紧密的联系。例如,在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Plato)看来,幸福即善与德行,真正的幸福只能存在于城邦国家之中。同样,意大利思想家阿奎那(Thomas Aquinas)也指出,国家的责任在于创造幸福,“掌握国家的统治权实际上成为一种责任,由拥有统治权的政府来担任道义上的义务,就是通过政治统治,维护和平与秩序,使人民过上有道德的幸福生活”。
对于现代国家而言,创造幸福生活是其重要职责。当前,无论是中国正在奋力构筑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是拉美国家正在努力的“实现团结协作、发展振兴的拉美梦”,为民谋福祉都是其根本所在。即便是曾经高喊“让美国再次伟大”的美国前任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改善国民生活也是其重要追求。为此,在国际系统“无政府状态”下,国家的功能高度相似,都是对外保证国家安全,对内要从经济、民主和法治等方面保证国民福祉。有鉴于此,在国际社会中,民生幸福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早在1972年,不丹国在世界上便最早提出“国民幸福总值”研究。2008年,法国时任总统萨科齐(Nicolas Sarkozy)也着手组建经济表现和社会进步委员会,目的是推动包含幸福的综合发展指标建设。联合国也极为看重“幸福”的价值,自2012年开始,每年对外发布《世界幸福报告》。可见,“民生幸福”已具有国际共识,成为世界上广大国家和政党执政的重要理念。
第二,国际社会团结以共同利益建构为纽带。对于国家而言,幸福追求需要通过行动来实现。现实中,由于民族国家的边界性,幸福实践往往首属内部事务,主要在本国内部完成。然而随着全球化的兴起,商品、资本和劳动力等跨国流动日益增多,国境以外的因素对于国境以内的影响越来越频繁。19世纪以来,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完成、资本主义世界扩张和科技革命的兴起,全球化不断推进与发展,国与国之间的地理藩篱日渐消弭,相互联系日益加深。“单是大工业建立了世界市场这一点,就把全球各国人民,尤其是各文明国家的人民彼此紧密联系起来,以致每一国家的人民都受到另一国所发生事情的影响。”全球化发展给世界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最突出的莫过于两点:其一,相互联系加大,原本属于一国内部的事务,却愈发影响其他国家。其二,相互依存加大,很多事务很难在一国内部解决,需要共同努力方能解决的问题日益增多。在此情形之下,在国家幸福实践中,探索“个体之间”的新路径,也注定成为一种必然。
“个体之间”幸福实践的主要路径是合作,即不同国家通过相互合作的方式,实践自身的幸福追求。合作即团结,目的是在相互合作当中实现彼此对于幸福生活的追求。“团结是利益和情感的协调一致,是我为人人和人人为我。人们在团结中展示个性,达成最佳发展,享受最大可能的幸福。”毫无疑问,在此过程中,共同利益是前提,也是关键。对于不同国家而言,共同利益的找寻,需要彼此在幸福实践中建构共同点。在贝克(Ulrich Beck)看来,全球化进程中的共同利益,主要存在两种类型:其一,不同国家在发展中存在资本、技术和资源等方面的相互需求。其二,金融危机、生态危机等外在风险会使得不同国家产生合作的需要。在工业社会中,共同利益主要表现为“需求”;随着后工业社会来临,面对科技发展带来的“潜在的副作用”,不同国家会因风险“焦虑”产生合作。整体而言,国际社会正从“需求型团结”迈入“焦虑促动型团结”。
第三,国际社会团结以制度规范为保障。在建构共同利益的过程中,团结往往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原因包括:其一,在客观上,国与国在合作中往往奉行利益至上,而国力上的差异通常使得利益的实现存在差异。其二,从主观上,这种差异会促使其在利益计算上产生“相对收益”与“绝对收益”的区别,从而使不同国家对于团结的认知形成差异。因而在实践当中, 为了确保团结的有效性,国际社会往往通过制定制度与规范来降低这一脆弱性的负面影响。基欧汉认为,制度与规范的作用在于降低合法交易成本、增加非法交易成本、减少行为不确定性等机制,从而促进合作。现实当中,“历史上不同国际体系和文明的国家及人民之所以能在战争、和平、联盟和商业方面达成协议,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信守承诺、履行协议的好处”。
第四,制度规范的本质是契约。对于国家合作而言,其根本作用是为共同利益的建构提供保障,避免团结陷入利益纷争的失序状态。当前在国际社会,制度与规范的数目繁多,诸如《罗马条约》《联合国宪章》《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等皆是其表现。赫德利·布尔认为,在国际社会中,制度侧重协调性,规则偏向于具体性。其中,规则主要是国际法、国际道德准则和国际惯例等限制国家行动的一般性原则,而制度旨在让规则产生效力。虽然存在一定区别,但两者都是为合作提供契约保障。
根据上文所述,笔者基于团结的发生逻辑,勾画出了一个简要的国际社会团结机理示意图。国际社会团结是以主权国家为主体的团结,现实中这一主体的数量应当是涵盖大多数主权国家,图中为了便于阐释,主要以A、B、C等国来体现。总而言之,国际社会团结是全球化作用之下,国家幸福追求与幸福实践的统一。这具有两层含义:其一,随着相互依存加深,不同国家在幸福实践中需要突破国别地理界限,通过合作来实现幸福追求。其二,合作以共同利益建构为前提,以制度规范为保障。其中,内在道德、客观制度、外在风险,无疑都在发挥作用。反观近现代国际关系变迁,它所经历的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国际联盟和联合国三次里程碑式的进步,本质上都是幸福追求内驱下,广大国家建构共同利益、形成契约的过程。
四、国际社会团结中逆全球化的产生过程
逆全球化并非以破坏国际社会团结为目的,因为逆全球化的国家从不否定幸福追求。无论是特朗普的“美国优先”还是英国“脱欧”,他们无不以创造幸福生活为口号。只是在幸福实践上,这类国家存在显著差异。逆全球化的产生,不仅与诸如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全球化危机等因素有关,更为关键的是,它始终蕴含着一定的因果过程。事实上,引发逆全球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置身于国际社会团结之内,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出现逆全球化之举,也是基于一系列前因后果而做出的选择。
4.1 从“受益者”到“受损者”:空间转换带来的身份转型
国际社会团结以全球化为重要推力。作为波及全球范围的社会变迁,“全球化并非自己本身就具有明确的目的和动力,相反,是人类行动者和社会组织才构成全球化动力的本质源泉”。在全球化的推进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扮演着重要角色。整体而言,全球化的影响是全球性的、具有深远意义的,“既是商品、资本、劳动力跨国流动的结构性过程,也是个制度性过程”。与此同时,这种影响是波浪式的、逐步呈现的,因为全球化“以一种相当不稳定的方式来影响不同地方、国家和个体是需要很长时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化的波浪式发展即为这种不稳定方式的集中体现。原因在于,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受其影响,全球化始终在两种空间,即“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交织过程中螺旋前进。与之相伴的是,在国际社会团结当中,这两种空间也始终是共生共存的。
两种空间铸造了“受益者”“受损者”两种身份状态。全球化伊始往往“正面效应”正盛,推动者也是“受益者”。相反,后期则“负面效应”凸显,推动者往往成为“受损者”。毫无疑问,在幸福追求驱动之下,不同国家的反应往往是:身处“正面效应”的国家,作为“受益者”,往往对全球化持支持态度;相反,因“受损者”身份的出现,身处“负面效应”的国家往往对全球化持反对态度。正因如此,“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需要扩张时,则主张贸易自由政策;需要调节、维护时,则主张贸易保护政策”。
问题是对于“负面效应”空间,即便作为全球化发起者与推动者的西方发达国家,也很难形成天然免疫。一方面,这是市场规律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之下,没有哪个国家能够注定成为赢家。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内部治理失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对此,发达国家往往持有不同的认识。面对“负面效应”引发的贸易赤字、内部失业等问题,他们往往淡化内部治理的不足,通过贸易保护主义片面地归罪于全球化。对于发达国家的这一做法,马克思(Karl Marx)早已断言,“保护关税制度不过是某个国家建立大工业的手段……是它聚集自己的力量和实现国内自由贸易的手段”。
4.2 推动与阻挠:身份转型引发的国际社会团结悖论
国际社会团结与否,大国起着关键作用。约瑟夫·奈(Joseph Nye)认为,“一国内部,需要政府提供诸如警察、清洁的环境等公共产品,每位公民都将获益,没有人被排除在外。同样,在全球层面,也需要以最强大国家为首的联盟提供公共产品,如稳定的气候、稳健的金融及海洋上的自由航行”。在国际社会团结当中,西方发达国家承担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这不仅为其在全球事务中把握话语权提供了便利,也为自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然而,“受损者”身份的出现意味着原有利益格局受到冲击,难免引起这些国家的反思。
西方国家倾向于从全球化的负面作用之中找寻原因。米歇尔·于松(Michel Husson)认为,全球化具有收入分配效应,容易引发内部不平等问题;克利希那(Pravin Krishna)也指出,贸易自由化的替代效应将增加劳动者就业和收入风险。如此意味着,“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国际贸易一方面会通过减少发达国家低技能劳动力的就业机会而使其收入状况恶化,另一方面则有可能降低低技能劳动力的相对报酬或收入水平,从而拉大其与高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与之不同,在国内一些学者看来,“从理论逻辑上看,经济全球化与发达国家内部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存在”,因为发达国家内部治理中的职业培训、最低工资保障等机制,对于不平等可以起到有效的抵消作用。本质上,“受损者”转型是内外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可否认全球化带来了负面影响,但是更多的原因应从内部找寻。
然而“受损者”身份的出现,往往使得西方发达国家面临双重压力。其一,持续“受损”的压力。国际公共产品存在消费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在承担这类产品供给时,西方发达国家需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后盾。随着全球化不断推进,国际公共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以全球经济治理领域为例,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压力依然很大,对公共产品需求量巨大”。在“受损者”转向之下,继续推动全球化势必导致“受损”持续化。其二,国内幸福追求的压力。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受损者”身份使得本国幸福追求受到影响,势必招致国内民众、政治精英的反对。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一直呈缩小态势。例如,在各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世界占比方面,在1991年至2011年这20年间,七国集团(G7)的这一指标从66.7%下降到48.1%,而金砖五国则从7%上升到20%左右。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内部贫富差距却日益加剧。2005—2014年期间,在全球25个高收入经济体中,65%~70%的家庭(约5.4亿~5.8亿人)实际收入出现停滞或下降。在此双重压力下,推动全球化则意味着继续受损,阻挠则导致国际供给产品供应不足,从而使得国际社会团结陷入困境。由此,如何选择幸福实践路径,则是西方发达国家面临的考验。
4.3 重利、轻义、玩弄规则:悖论之下“另类”幸福实践选择
国际社会团结倡导互利合作,通过对话协调化解分歧,进而迈向共同幸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全球化进入阶段性调整期,质疑者有之,徘徊者有之。应该看到,经济全球化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符合各方利益,是大势所趋”。在相互依存日益加深的背景下,面对全球化带来的“负面效应”,合理应对之策应是强化国内治理,加大国际协调,通过对话与合作促进发展。然而与之不同的是,现实当中,西方发达国家却倾向于选择一种“另类”路径,即以“狭隘利己主义”化解自身危机。对此,有学者指出,表面上或许是应对内部民众不满,其背后的真正目的则是转移国内矛盾、寻求自我保护。
“狭隘利己主义”的核心特点是只求利己,不求利他。结合现实表现,西方发达国家的这一路径主要集中为三类:追求本国利益至上、轻视责任与义务,或者选择性遵守制度与规则。
首先,唯本国利益至上的国家,一切以本国利益为主,无视其他国家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诉求。无疑,美国是这类“重利”的典型代表。自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为了刺激出口、复苏国内经济,美国以绿色贸易保护、技术壁垒等方式频频掀起反倾销调查。据英国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发布的《全球贸易预警》,2008—2016年美国对其他国家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达600多项,仅2015年就采取了90项,居各国之首。一直高喊“让美国再次伟大”的前任总统特朗普,在2017年上台之初,就以“美国优先”为口号启动对中国的301调查,掀起中美贸易摩擦。与此同时,出于自利考虑,美国制裁“大棒”不惜挥向传统盟友。2018年,在对欧盟钢铁和铝开征25%关税后,美国陆续对墨西哥、加拿大、日本等国家提高关税税率。之所以漠视经济规律、选择与盟国为壑,美国最为看重的还是本国利益。
其次,放弃国际责任是“受损者”身份转向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又一极端做法。借此既能降低本国相应支出,也能回应国内民众关切。在全球经济低迷、各国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劳动力跨国流动和大批难民、非法移民的涌入,给西方发达国家带来了就业机会减少、社会治安恶化和经济福利下降等问题。对此,美国采取移民禁令、建美墨边境墙等措施来消极应对。而欧盟内部反移民的呼声和政治力量也不断壮大。2018年6月20日,匈牙利国会通过“史上最严”移民法案(即“阻止索罗斯法案”),规定帮助非法移民的援助行为将被认定为犯罪。而一向对移民持接纳态度的德国,面对内部压力也开始收紧政策。对于这些国家而言,上述移民政策的出台,其根源在于无视国际责任。本质上,“当前这些带有民粹主义非理性色彩的孤立主义事件,反映的是英美大国经济实力渐衰及其全球责任与担当意识的下降”。
最后,为了本国利益玩弄制度、漠视规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惯用做法。对于这类国家而言,制度与规则只是其获取利益的工具,于是“合则用,不合则弃”。其中,美国频繁“退群”无疑是这一类型的典型。特朗普自推出“美国优先”以来,是否符合美国利益便成为其衡量和判定国际社会制度与规则的标尺,由此频频出现退出《巴黎协定》《中导条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操作。
五、逆全球化下国际社会团结的走向及应对
当前,贸易壁垒、“脱钩”威胁等逆全球化行径与思潮甚嚣尘上,国际社会团结面临极大考验。如何化解与应对,成为亟需探索的一项重要工作。
5.1 未来走向:团结将是国际社会的主要基调
对于国际社会团结而言,逆全球化具有一定破坏性。概括而言,这种破坏性可以归结为四点:其一,引发国家主义的复归,使得政府对于经济与市场的干预增多。其二,强化本国优先和本国利益至上,导致民族主义复兴。其三,促使制裁与反制裁这类现象逐步增多。其四,导致国与国之间冲突与对抗的可能性增加。由此导致,“长久以来旨在实现市场自由化的运动已经中断,全球已进入新一轮国家干预与管制以及保护主义蔓延的时期”。尤其是在当前全球经济整体萎靡的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逆全球化思潮及其消极影响,在短期内很难消解。尽管如此,这并不影响对全球化发展的乐观判断。从长远来看,团结将是国际社会的主要基调,这既能从历史中找寻力证,也具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历史证明,团结实属国际社会发展的主流。“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的 200 年间,人类经历了两次全球化浪潮,但同时也见证了三次逆全球化思潮”,在两者的此消彼长之中,逆全球化从来没有占据主导。从现实来看,这股负能量也不具备形成气候的条件。其一,国际社会的幸福追求未变。在当今世界,幸福追求仍是发展的内在驱动,是大多数国家的主要追求。其二,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有增无减。“人类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世界经济增长乏力,金融危机阴云不散,发展鸿沟日益突出,兵戎相见时有发生,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阴魂不散,恐怖主义、难民危机、重大传染性疾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其三,制度与规则早已深入人心。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之下,基于国际法、国际惯例等规则化解矛盾、达成合作,已成为各国共同的心声。
5.2 应对路径:维护制度理性与探索制度超越
约瑟夫·奈认为,“不平等会导致政治反应……发生导致大规模失业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这样的政治反应可能会最终限制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步伐”。据此有学者提出,逆全球化是美欧发达国家出于对全球化中遭遇的“经济不平等的政治反应”。当然也有不同看法,有学者提出,“美国并未在国际体系中获利”只是该国政府对外给出的一种冠冕借口,其真正关心、在乎的实际上是其他国家获利过多而导致自身霸权利益受损。事实上,无论何者更加成立,西方发达国家握有主动皆属不争的事实,其逆全球化的背后,旧有的全球治理体系才是关键。逆全球化的化解或许与美欧发达国家内部治理改善存在关系,但是并不能寄希望于此,问题最终的有效解决仍然需要新的全球性制度安排。而在其成型之前,在现有体系内维护制度理性也同样重要。
第一,维护并完善现有机制,强化国际社会团结。制度理性是全球化以来人类幸福实践的最大成果。当前,国际社会团结的制度与规则是在联合国框架下,以美国为主导而建立的。虽存有缺陷,但制度理性对国际社会团结的价值却是毋庸置疑的。多伊奇(Karl Deutsch)就明确提出,“它预先做出了许多规定,减少了沟通和决策的负担,协调了不同行为者的期望”。而逆全球化的出现,无疑使制度理性遭到冲击,从而给现有的国际社会团结制造障碍。一方面,这与国际社会现有的团结机制缺陷有关,“如联合国安理会的目标是保证国际社会集体安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目标是保证国际金融稳定,世界银行的目标是消除贫困,但今天这个世界上,集体安全、经济稳定和共同富有的合理需求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仍是严重匮乏的”。另一方面,又与机制自身的现实约束力有关。国际制度与规则是主权国家通过缔约赋予的,因而是有限的。即便作为最具权威性的制度,“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只不过是反映着大多数成员政府利益的虔诚的期望而已。这些决议既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具有实质上的约束力”。
尽管如此,现有机制对于国际社会团结依然起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国际制度改革不可能在‘一张白纸’上理想地进行,必须在原有的历史遗产基础上逐步改进”。另一方面,目前在国际社会中,对于现存国际秩序与制度表示完全不认同的国家几乎不存在。因此,在信任基础依然存在的前提下,维护并完善现有机制将是合理的选择。为此,在联合国框架内,要强化对话机制,通过对话与合作纾解全球化发展带来的问题,避免陷入制裁与反制裁、冲突与对抗的恶性循环。同时,要加强多边机制建设,发展中国家要尤其加大合作,建立更广泛的团结。
第二,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探索国际社会团结新机制。制度失灵是引发逆全球化的重要因素。表面上,这种制度失灵不仅与现行机制的碎片化有关,也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所蕴含的危机存在很大关系。然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文化层面。一直以来,西方国家在世界秩序上推崇人性恶假设,习惯以“二元对立”的冲突观审视和处理外界关系。受其影响,“近代以来,国际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基本上源于西方文化,无论从组织形式还是文本风格,都体现了西方文化价值观的要求,成为国际制度中的主流价值取向”。因此,探索建立国际社会团结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团结新机制的建立,重点要突破新自由主义利己、虚伪的本质。受新自由主义影响,国际社会现有团结机制以维护美欧西方大国的利益为出发点,“市场规则只对你,不对我;除非‘游戏场’正好向着有利于我的方向发生偏斜”。为此,新机制的建立要紧紧围绕三个方面:其一,杜绝话语权单一,崇尚多方参与。其二,避免重利轻义,推崇“义利相兼、以义为先”。其三,规避自由风险,注重公平与共赢。在逆全球化业已引发“全球主义已经死亡”等悲观论调的背景下,探索构建团结新机制的主要目的在于继续支持全球化,其核心特点是开放与包容,“它不同于以往以市场为导向的单一模式的全球化,而是以发展为导向、强调包容性增长、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新型全球化”。毫无疑问,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致力倡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时代命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站在全人类高度,对于人类发展与未来走向的系统思考,和而不同、共赢发展是其内核。因与新自由主义存在显著差异,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这一新的理念,必然有所忌惮。为此,在实际构建过程中,要坚持团结多数、争取少数的原则,广泛建立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体、涵盖不同国家及国际组织在内的国际社会团结统一战线,加强对话协调,凝聚共同主张。具体而言,一是体现差异,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底色,恪守与现有“赢者通吃”规则的区别。二是强调包容。要坚持以发展为导向,不断推进涵盖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发展。三是凸显责任。彰显大国担当的成色,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基于平等互利,携手发展中国家实现共同发展。
六、结语
针对逆全球化何以产生,笔者基于国际政治社会学视角,重点从国际社会团结层面尝试展开新的解读。立足于现有研究,通过将逆全球化纳入国际社会团结这一时空范畴当中,笔者重点从行动者即西方发达国家“认知—行动”角度,对其发生过程进行了动态分析。其一,国际社会团结是全球化作用下,国家幸福追求与幸福实践的统一,存在互利与自利两种路径。其二,受市场规律支配,国际社会团结存在“正向效应”“负向效应”两种空间。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也无法对后者产生天然免疫。其三,鉴于本国治理不善与全球化冲击,在“受损者”身份转型下,承担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受损”持续化和国内幸福追求的压力。受人性恶的西方价值观影响,为了转移本国矛盾、获取选民支持,他们倾向于选择自利路径,由此产生逆全球化。其四,逆全球化集中表现为重利、轻义、玩弄规则。面对其给国际社会团结带来的破坏,根本的应对之策是建立新的制度安排,推动全球化转型升级。其中,既要在现有体系内重塑制度理性,又要坚持共商共建,探索制度超越,中国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关于如何发挥“中国力量”、贡献“中国智慧”,将是后续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注释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