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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作弊不服处分与学校对簿公堂 自主性培养成难题
2015年01月15日 02:53 来源:文汇报 作者:姜澎 字号

内容摘要:华东理工大学的一名研究生2012年7月在学校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时,因为用手机作弊被老师当场发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属于开除学籍的“红线”。

关键词:记者;学校;学生;理工大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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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理工大学一学生考试作弊不服学校处分,7次与学校对簿公堂

    这样的情况下,大学如何育人?

 

  事件回放

  华东理工大学的一名研究生2012年7月在学校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时,因为用手机作弊被老师当场发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属于开除学籍的“红线”。

  但该学生立即向学校的申诉委员会申诉,被驳回。接着,他又先后向上海市教委、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被驳回。学生随后用不同的理由,向法院共提起7次诉讼,要求学校发放他的学位证书,称学校处理失当,影响了他的受教育权,并对其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

  事实上,这并非第一次学校因为处理作弊学生而被学生起诉。在过去5年中见诸媒体的就有10多起案例。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学生都称自己因作弊被学校处理,使自己的受教育权受到影响。甚至有学生提出,学校作为育人单位就该以教育为主,教育和惩罚要适度结合。

  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中,华东理工大学为了同一件事情7次上法庭应诉,应付行政诉讼3次。这一切是因为他们处分了一位英语六级考试作弊的学生。“虽然法院第七次宣判学校胜诉,但在这个过程中,学校不得不耗费大量时间应诉,还得担心学生不知什么时候又要变着花样起诉。”学校有关负责人称。

  事实上,这并非第一次学校因为处理作弊学生而被学生起诉。在过去5年中见诸媒体的就有10多起案例。在学校看来只是教育学生的行为,为何会引起学生如此剧烈的反应?不少高校为此倍感苦恼。“苦恼并非因为上法庭,而是因为,当学校因担心学生缺乏学习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而给他们施加压力时,他们要么逃避,要么就宁可放弃学习和工作中诚信的底线,有时候甚至连家长都会一起加入到干涉大学正常工作的行列中。”华东理工大学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这样的情况下,大学如何育人?”

  “既然规定学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那么学校和学生都必须按照法律行事。”华东政法大学邹荣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相对学校来说,学生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司法界在2012年根据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达成初步共识,即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应该属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公法关系,学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防止学校的不公待遇和不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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