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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空间法治化的多维思考
2015年05月21日 07:3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蔡斐 黄艳好 吴俊 韩伟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全面接入国际互联网刚刚走过20年,在经历了自发性爆发式增长之后,网络空间法治化已成为一个日益迫切的问题。本期专题分别从法哲学、经济学、立法学的角度对网络空间法治化论题进行探讨,旨在强化跨学科视角,推动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关键词:国际互联网;网络空间;依法治国;哲学;论题;立法;探讨;视角;增长;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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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全面接入国际互联网刚刚走过20年,在经历了自发性爆发式增长之后,网络空间法治化已成为一个日益迫切的问题。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网络空间治理的主要方向。本期专题分别从法哲学、经济学、立法学的角度对网络空间法治化论题进行探讨,旨在强化跨学科视角,推动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网络空间法律治理的逻辑起点

    认定网络空间法律治理的价值起点,不能以简单的唯一性标准进行衡量。毕竟,多元的社会环境、社会主体和社会需求对法律介入网络空间的期待不完全一致,必然带来诸如自由、秩序、正义、平等、效率等法律价值的冲突。对此,应当从网络空间的特征出发,在宏观层面上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进而根据特定的价值冲突状况及其相关因素来权衡。 【详细】

 

外部性角度下的网络言论规制

    网络言论规制的目的不仅在于尽可能地消除网络言论的负外部性,更在于更好地弘扬其正外部性。网络言论自由之所以被视为一项宪法的权利,其原因就在于政府试图通过法律政策的调整保护并实现正外部性。在中国,网络言论带来的正外部性不仅体现在提高知识传播的速度、增进智识、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它还承载着更多的民主监督功能和利益诉求功能,有利于政府及时获知民众需求,从而适当调整相应的政策。 【详细】

 

网络安全的法治保障

    在执法司法机制上,应全面遏制和处置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互联网违法犯罪大量而广泛,但在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受限的情况下,受害人或者被侵权人采取私力救济乃至诉讼救济的动力都不足,救济成本与收益之间的衡量会使得很多当事人放弃救济。正是因为互联网违法犯罪被追究责任的几率极低,才导致了互联网秩序的混乱,这反过来又刺激了网络主体的违规动机。 【详细】

 

控制三种权力 实现网络法治管理

    可以预见,促进互联网治理的法治化,在中国这样一个网络用户数量巨大、社会民情复杂的国家,不只具有实现国家网络善治的中国意义,更具有作为中国经验的世界意义。因此,推进中国的网络法治化,既需要着眼于中国实际,更要观照国际经验,珍视权利、平等、自由等社会价值,遵循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以良法实现善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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