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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5年07月22日 09:26 来源:《中国考试》2015年第20151期 作者:刘阳 字号

内容摘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社会助学是沟通个人自主学习与国家考试的桥梁,承载着履行并强化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制度的职责。本文剖析现阶段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新形势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发展策略,以期促进自学考试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自学考试;社会助学;问题与对策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刘阳,女,教育部考试中心(北京 100084)

  内容提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社会助学是沟通个人自主学习与国家考试的桥梁,承载着履行并强化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制度的职责。本文剖析现阶段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新形势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发展策略,以期促进自学考试健康持续发展。

  关 键 词:自学考试 社会助学 问题与对策

  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自学考试制度作为一项教育制度,不仅担负着通过国家考试为社会选拔人才的重任,更承载着为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培育全面发展的人的使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辅导和指导服务,为自考学习者创造学习条件,关注个人学习,关注学习者的学习过程和全面发展。

  1 现阶段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伴随自学考试的出现与发展,已经历了30多年的风雨。近年来,随着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不断推进,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形式丰富多样,呈现出持续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2013年年底,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助学组织有1659个,助学学员达到190万余人。[2]可以看出,全国范围内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社会助学网络。但同时,也不难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1 社会助学发展不均衡

  1.1.1 地区发展不均衡

  我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发展普遍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的现象,突出表现在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均衡和城乡发展不均衡两方面。[3]我国地区之间,尤其是东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不仅反映在物质条件、设备设施上,还反映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对待教育的认识上,这对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看,经济发达或发展快的地区,如江苏、浙江等省,无论是助学组织规模还是参加助学的学习者规模均名列前茅。

  同时,由于我国至今仍没有完全摆脱“城乡二元”的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教育很难做到城乡同步进展,反映在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方面更是如此。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资源匮乏,人们对教育的需求程度不高,这些导致社会助学缺乏相对牢固坚实的基础——渴求接受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足够生源、充足的办学资金和良好的助学环境。整体而言,在城市,社会助学已形成一定规模,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农村,社会助学依然薄弱,很多地方几乎毫无发展。

  1.1.2 学科发展不平衡

  社会助学的学科专业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人文社会学科和理工应用学科之间的不平衡上,据全国考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情况报告”统计,近几年,社会助学组织开设数量前10位的自考专业几乎全部是经济管理和人文社科类。究其原因,除了学习者自己的选择,也有助学组织的间接引导。人文社会学科对助学组织的物质条件、师资要求相对较低,这些专业也较易提高助学组织的“成功毕业率”,而理工学科强调应用和实际操作,对助学组织的助学要求较高,助学难度较大,这种难易对比也导致在社会助学中人文社会学科类专业整体发展较好。

  1.2 对社会助学的监管和指导较为欠缺

  现阶段社会助学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考试管理机构的重视下,在社会广泛教育资源的参与下,已经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但对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监管和指导还较为欠缺。直接表现在,由于助学组织的“办学”“助学”审批权在国家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因“不方便”而不能为助学组织提供及时、充分的资讯和指导,不少地区的考试管理机构长期以来没有专门部门负责助学,甚至没有设置专门岗位。然而,缺乏足够的监管和指导不仅直接限制助学活动质量的提高,更会影响社会助学规范化发展。[4]

  1.3 助学组织的价值取向和助学目的存有偏差

  教育,本质而言是由“教”达成“育”即为“育人”,通过“培养教育”促进人的个性化与社会化的不断完善与发展。自学考试作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教育形式也离不开这一本质内涵,它直接表现为:通过个人自主学习、社会助学及国家考试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有知识、有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社会助学,作为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取向及助学目的必然与之相统一。

  然而仍有相当部分助学组织对社会助学的价值追求,对助学活动、助学行为的目的把握不清,片面将自己定位为“做教育”的商业组织,其本质是经“教育”之商。即便是助学组织明确自己的教育主体身份,明确自己具有社会公益职责,也还有部分助学组织将助学目的简单归为“助考”、“提高考试通过率”,并片面地认为“只要通过考试,就是成材了,帮学习者通过考试,就是在为国家社会培养人才,就是在促进学习者的个体发展”。认识指导行为,存有偏差的助学目的必然导致助学行为的不规范,导致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且不被有效执行,最终违背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初衷。

  1.4 助学内容及助学策略不够完善、科学

  伴随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的不断更新,自学考试专业不断丰富,自学考试教材结构和内容不断完善,助学内容和助学策略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充实和提高。然而,总观社会助学不难发现,目前的助学内容和助学策略还没能做到与时俱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并促进助学主体(教学人员和助学对象)的发展。这种“欠适应”突出表现为“完全就教材教教材”,学习者原有的知识架构和能倾、师生的主动建构和个体生成等未能得到足够重视。

  据了解,很多助学组织按照其制订的助学计划进行的“助学”即为:将教材内容由“纸质印刷”表现形式转成“粉笔黑板”、“网络字体”、“话语”等表现形式再现出来,简单地采取“内容重复和灌输”的助学策略,甚至对需要进行实践实训的应用学科也采取“上传下达”式助学。许多助学组织在设计、实施助学内容和助学策略时,忽视助学主体群体特征、个体主动性及“情感、态度、文化内涵和职业素养”等隐性内容,未能做到对教学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积极建构,这些将产生低效甚至无效的助学,降低助学主体的积极性,影响学习结果,影响自学考试的发展。

  1.5 助学师资及工作管理人员的整体力量偏弱

  1.5.1 稳定性不足

  一方面,不少社会力量办学的助学组织按照一定商业经营管理理念进行助学,其师资和管理团队有着较为频繁的流动性,有一些助学组织甚至从“成本”角度对这种“流动性”加以鼓励,“低价”引入新的人员,放走“高价”有经验者。另一方面,许多助学组织通过业余方式举办助学活动,只有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缺乏向心力和凝聚力,对其稳定性造成影响。

  1.5.2 结构不够合理

  据调查,目前助学组织的师资结构及管理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突出表现在:师资方面,从事助学的教师年龄普遍存在偏高或偏低,不少是退休老教师或刚毕业缺乏教学和实践经验的年轻教师,[5]严重缺少“有学科专业背景又懂自考、了解自考生”的师资。管理人员方面,不少助学组织的管理人员钻研的是经营运作的战略和技巧,却对教育管理研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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