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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和学习者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2015年11月16日 16:32 来源:教育部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行业企业是地方高校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评价转型成效的主体,希望行业企业能积极参与到转型发展改革进程中来,形成促进转型发展的合力,也希望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支持这一改革,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关键词:发展;高等教育;学习者;经济社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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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记者就此专访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指导意见》起草的背景和主要过程。

  答: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2014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作出了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转型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国制造2025》都明确要求引导、推动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

  2013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开展了《指导意见》研究起草工作。近两年来,组织有关部门、高等学校、行业企业和专家学者对当前我国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经验、案例、路径进行了深入研究;组织我驻外使馆教育处组、行业企业以及经济、教育、财政等多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德国、瑞士、荷兰、瑞典等国际竞争力位居前列的国家教育体系进行了系统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地方政府、高校等各方面意见建议,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2015年7月27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通过《指导意见》。2015年10月23日,《指导意见》由三部门正式印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教育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转型发展改革的高度重视,为“十三五”时期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坚定了高校转型发展的改革信心。

  记者:引导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对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当前,新一轮工业革命加速发展,我国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刻,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迫切要求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实现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创新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迫切需要加快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和人力资源结构。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就是要更好地促进这些高校直接面向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培养人才,更好地提升学习者的技术技能、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并奠定其长期职业发展的坚实基础,使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和学习者发展创造更大价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撑。

  当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并向普及化发展,但高等教育结构性矛盾突出,同质化倾向严重。一些本科院校在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上脱离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专业设置、课程教材、人才培养结构和培养模式同产业发展实际、生产和创新实践脱节,办学封闭化倾向突出,有些甚至出现了就业难、招生难并存的现象。要破解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性矛盾,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实行高等教育分类改革,解决部分地方高校的办学定位问题,引导这些高校走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融合发展之路,推动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和质量提升,全面增强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记者:引导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了近年来高校改革发展实践、吸收借鉴了发达国家先进经验。转型发展的思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政策导向。转型的关键是明确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转变办学方式。基本要义是已有普通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是办学思路、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的调整,不是“挂牌”、更名或升格。文件牢牢把握这一政策导向,引导高校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形成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是重视制度建设。引导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关键是要着力解决转型发展过程中“束缚过多、动力不足”的问题,通过体制改革激发地方和高校改革创新的积极性,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加快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推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沟通衔接。文件既立足于在学校层面引导试点、形成示范,也立足于在制度层面通过试点推进整体性的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

  三是加强省级统筹。转型的主体是地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的责任在各省级政府。《指导意见》强调加强省级政府在转型发展改革中的统筹作用,引导各地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出发,将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面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定位、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上,从各地各校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转型发展改革,不搞一阵风,不搞一刀切。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充分发挥试点高校改革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加强对试点高校的指导和推动,形成示范效应。哪些高校需要转型,不是简单以本科院校的设置时间划线,主要是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结合高校的条件和意愿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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