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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放权带来什么 近日,国务院公布新一批简政放权事项,其中三项为教育领域放权举措
2014年08月26日 09:35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俞水 胡宏超 字号

内容摘要:取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是对整合科研项目、优化资金配置的落实,也将有利于改变高校的行政依赖思维、反思科研资金分配机制。

关键词:放权;审批;科研基金;高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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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是对整合科研项目、优化资金配置的落实,也将有利于改变高校的行政依赖思维、反思科研资金分配机制。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降低了准入门槛,更多机构可以参与竞争,其生存与否将更多由行业内部的淘汰机制来决定。

  ■取消“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审批,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作用,也给高校创建多种形式的服务新农村建设机制,传递了鼓励的信号。

  汤某是北京一所高校的数学教授,每年1至3月,她所在博士点的博导、教授等便开始忙着申请专项科研基金,填申请表、做课题查新、提交报告,并由所在高校审核、向教育部提交申请……高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多年来,一直是高校博士点建设的科研经费来源之一,不过,近年来影响力逐渐减弱,且与其他科研基金项目有重复交叉之处。今年8月,伴随着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项审批将成为历史。

  本次《决定》,共取消与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其中,高校博士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的取消,与取消“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审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一道,成为引人瞩目的教育领域放权事项。

  伴随国务院的这一纸决定,以上放权举措,将给相关事项带来何种变化,又将给教育领域带来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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