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东营市文物管理处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实施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共收到2县2区的30家单位申报的材料,申报单位有古遗址、古建筑、古树、墓碑等。评审会现场,与会专家对各县(区)上报的申报文本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每个申报单位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对今后有效保护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申报;评审;东营市文物管理处;文物保护法;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古建筑;遗址;投票;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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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东营市评选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专家评审会议召开,会议由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举办,东营市文物管理处工作人员及8位专家与会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东营市文物管理处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实施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共收到2县2区的30家单位申报的材料,申报单位有古遗址、古建筑、古树、墓碑等。评审会现场,与会专家对各县(区)上报的申报文本进行了认真审阅,对每个申报单位进行了投票表决,并对今后有效保护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作者:东营电视台 徐振 利津电视台 裴滨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