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申报拉萨古城为世界文化遗产获得通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文物保护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文物展示利用工作得到新提升,博物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文博单位开放服务水平极大提高,文物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保障能力建设得到新加强。建立完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工作,实现文物保护全覆盖。同时,还要大力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1305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40多万件文物档案。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数字化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全力确保文物安全。
关键词:文物保护;移动文物;全区文物;文物工作;文物安全;文物普查工作;考古调查;自治区级;文明;墓地
作者简介:
感受文化 传承文明
——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综述
公式
我区的历史悠久,各种文物繁多,因此文物保护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同时, 我区文物资源丰富,文物风格独特,是全国文物重要省区之一。这些散布在雪域高原的众多文物,不仅真实地记录了西藏的历史和人文,也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的宝贵资源。
今年5月16日,全区文物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陈全国书记、洛桑江村主席关于做好全区文物工作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会议精神,回顾“十二五”,展望“十三五”,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新时期我区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十二五”——
文物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十二五”期间,我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有了新的提升。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增至5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增至391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量增至978处。同时,组织300名专职人员,投入经费1517万元,完成了全区74个县区692个乡镇的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区域覆盖率达98%以上,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点4277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全区1305处国有单位文物收藏调查工作,采集文物数据114167件、已登录103405件,基本摸清了西藏可移动文物的家底。”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局长罗布顿珠说。
同时,全区文物维修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国家安排资金10.09亿元,对全区46处重要史迹和公共文化设施进行了建设。截至目前,聂唐卓玛拉康等26个项目已完工,白居寺等20处文物保护工程正在实施,累计完成投资6.23亿元。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安排国家重点专项补助资金5.84亿元、84个项目,实施部分国保单位保护维修、陈列展示和规划编制等。
“十二五”期间,我区文物法制建设与安全执法工作得到新加强,文物法规制度逐步完善,全区文物安全工作稳步发展。自治区文物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野外文物点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全区246处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统一管理。罗布顿珠说:“我区还出台了《西藏自治区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管理办法》,解决了野外文物看管人员经费,实现了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无空白、工作无盲区。”
此外,我区文物考古发掘研究还获得了新成果。“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各文物单位按照“强化科研、规范管理、服务社会”的原则,围绕国家大遗址保护、早期文明研究等重大学术课题,开展琼结县藏王墓、朗县列山墓地、札达县曲踏墓地、故如甲木墓地等文物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等项目共102项,完成考古调查面积2000多平方公里、考古发掘面积6000多平方米,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十三五”——
文物在保护与利用中“活”起来
“十三五”时期是西藏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这一期间,全区文物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紧紧抓住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西藏工作给文物保护带来的发展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西藏文物保护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加强博物馆建设和重要历史、革命文物、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文物的保护,加强对大遗址、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
“在‘十三五’时期,我区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将比‘十二五’增加80%以上。”罗布顿珠说,力争到2020年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确保增加到80处并争取达到10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将确保增加到500处并争取达到80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确保增加到1200处并争取达到1500处。申报拉萨古城为世界文化遗产获得通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文物保护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文物展示利用工作得到新提升,博物馆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文博单位开放服务水平极大提高,文物科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保障能力建设得到新加强。
此外,“十三五”时期,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整体保护,实现无险情目标;实施文物抢救性保护项目,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边境地区、偏远贫困地区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险加固;建立完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维修和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文物日常养护工作,实现文物保护全覆盖;做好重大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工作,开展西藏史前文明综合考察研究,对茶马古道、唐蕃古道等线性文化遗产进行考古调查和综合研究,开展丝绸之路南亚廊道文物调查、保护和研究工作。同时,还要大力实施可移动文物保护,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1305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40多万件文物档案。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文物数字化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全力确保文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