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跨学科
才女“越界”、声望竞赛与明清江南社会运行
2015年12月01日 08:25 来源:《妇女研究论丛》2015年第2期 作者:张杰 字号

内容摘要:明清江南社会出现了才女群体与男性士人交游的社会性别空间“越界”现象。与男性士人“越界”交往的才女群体得到了江南社会的容忍和鼓励。明清江南社会的声望竞赛是才女群体“越界”交往这一历史现象得以出现的关键。才女群体的个体才华,可以使得自身加入江南社会的文化网络,为家庭和男性士人赢得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从而提升自身家庭与男性士人在江南社会中的声望,而通过才女群体婚后对社会性别空间秩序的遵守,才女“越界”交往仅被定义为生命周期中的阶段性事件,从而又保证了江南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

关键词:才女群体/“越界”交往/声望竞赛/社会秩序运行

作者简介:

  摘要: 明清江南社会出现了才女群体与男性士人交游的社会性别空间“越界”现象。与男性士人“越界”交往的才女群体得到了江南社会的容忍和鼓励。明清江南社会的声望竞赛是才女群体“越界”交往这一历史现象得以出现的关键。才女群体的个体才华,可以使得自身加入江南社会的文化网络,为家庭和男性士人赢得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从而提升自身家庭与男性士人在江南社会中的声望,而通过才女群体婚后对社会性别空间秩序的遵守,才女“越界”交往仅被定义为生命周期中的阶段性事件,从而又保证了江南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

  关键词:才女群体/“越界”交往/声望竞赛/社会秩序运行

  作者简介: 张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6 张杰(1975- ),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研究方向:历史社会学。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陌生人’的社会学研究:基于不确定性的视角”(项目编号:10YJC840087)的阶段性成果。

 

  才女,在明清的江南社会作为一个群体出现,特别是在清代中叶迅猛发展。有些才女群体呈现出跨地域、跨血缘的特征,与明代以前才女以零星的个体面目出现迥然不同①。

  才女往往是才德美兼备的闺秀,她们不仅相互唱和,还与男性士人发生诗文交往,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威胁了“男女有别”“男外女内”的社会性别秩序。对于这种才女群体的社会空间行动,研究者们从女性主义建构论的角度予以了较高评价,认为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女性主体性和空间能动性的体现②。

  然而,如果将这种社会空间行为理解为一种对现有性别秩序的挑战与新的建构的话,也就意味着才女群体与男性士人的“越界”交往行为(本文的“越界”是指才女群体跨越内外有别的社会性别空间边界去与男性士人进行诗文交往)会给江南社会秩序运行带来威胁。但是面对才女群体的这种威胁,当时的江南社会却采取了有别于对待一般女子的策略。江南社会一方面要求普通女性遵守“内外有别”的社会性别空间边界,一方面又默认甚至鼓励才女们由“内”而“外”,允许他们同男性士人的“越界”交往。为什么才女群体由“内”而“外”的“越界”交往活动,会被当时的江南社会予以容忍呢?这种“越界”交往活动对于明清江南社会秩序运行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如何从社会秩序运行的微观层面去重新理解才女群体在明清特别是清代中叶的江南社会,可以由“内”而“外”与男性士人发生交往从而跨越社会性别空间边界这一历史现象?本研究拟从历史社会学的视角,来重新审视这一被以文学和历史学为主体的才女研究和江南社会研究所忽略的问题③。

  一、才女“越界”交往与江南社会对才女交游的宽容

  明清时期,封建礼教对女子和异性交往是严格控制的,对于性别空间秩序而言,男外女内、男女有别是最重要的空间秩序。然而,明清时期的才女群体和一般女子不同的地方在于,她们往往会通过群体的唱和活动由“内”而“外”,从而与男性士人群体发生交往。对于这种越出当时“女子”性别空间边界的行为,江南社会却多采取一种包容的态度④。这种将才女和一般女子区别对待的态度是耐人寻味的。

  总体来看,在强调女子三从四德的封建社会,对于才女群体也是强调德行和内外有别这样的将女性禁锢在家庭中的社会性别秩序的[1]。因而长期以来,在社会性别秩序中是贬抑才女的,即使是记诸史书的谢道韫、李清照、蔡文姬等才女,社会秩序维护者也是对她们大加驳斥,认为有亏妇德。“文学之妇,史传所载,班班脍炙人口。然大节有亏,则众长难掩。无论如蔡文姬、李易安、朱淑贞辈,即回文绝技,咏雪高才,过而知悔,德尚及人,余且不录,他可知矣。”[2](P116)

  然而当时江南文人称赞才女时却多以蔡、谢比拟,“继祖母高明大学士文端公讳仪曾孙女也,相国和梅之裔,一代高华,大家起絮之才”[3](P181),并不将以谢道韫为代表的才女视为无德女子。

  当时的江南才女也多以蔡、李、谢称誉或自诩,并不看重其德行有亏的一面。如徐媛在《屠母黄孺人墓志铭》中称颂黄孺人“其文才藻绘,上可方班姬,下亦不媿曹大家……诗才柳絮,宁让谢太傅之名,闺词觯色,丝不减蔡中郎之令女”[4](PP68-69)。墓志铭或有过誉成分,但这恰恰说明当时江南社会认为将有才有德的女子比作文学之妇是一种赞美。再如吴筠。“吴筠,字湘屏,号畹芬,上虞吴竹溪季女。适嘉兴李杏村。杏村好学擅诗歌,畹芬相与唱酬,常欲出杏村上。有句赠杏村云:‘柳絮因风传谢女,梅花何福作林妻。’其自负如此。”[5](P24)以谢道韫自诩,其实强调的是自己比丈夫强(谢道韫嫁王凝之,有“天壤王郎”之叹)。这并不符合明清社会“男高女低”“男外女内”的社会性别秩序的要求,可见当时江南士人主要重视的是才女的“才”,对女才的重视程度高于女德。如晚明士林领袖钱谦益对明代末期叶绍袁家一门才女赞赏有加:“宛君与三女相与题花赋草,镂月裁云。中庭之咏,不逊谢家;娇女之篇,有逾左氏。于是诸姑伯姊,后先娣拟,靡不屏刀尺而事篇章,弃组红而工子墨。”[6](P753)在才女群体的影响之下,才华而非女工成为当时江南士女的时尚[1]。

  晚明时人曾记录当时江南社会对才女个体才华的器重。“近吴越中,稍有名媛篇什行者,人宝如昭华,琬能使闺合声名驾藁砧而上之。”[7](P179)而明末清初士人甚至以本地才女辈出作为江南社会的骄傲。顾若群在《卧月轩稿序》中说:“吾杭数十年以来,子萩田先生女玉燕氏则有玉树楼遗草,长孺虞先生女净芳氏则有镜园遗咏。而存者为张琼如氏之书。为梁孟昭氏之画。为张似音氏之诗。若文皆闺阁秀丽,垂艳流芬。宜马先生谓:钱塘山水,蜿蜒磅礴之气,非搢绅学士所能独擅。而马先生尤啧啧余亡妻黄字鸿氏所为闺晚吟,至拟之杜之北征韩之南山。顾谓吾姊(指顾若璞)氏之文,不徒以五言七字争奇于险韵,知言哉!”[8](P1647)顾若群的这番话充满了对其姐、其妻以及其他杭郡才女作品的自豪感。才女与家族认同之间的关联在男性文人的自豪感中微妙地展现出来。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