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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2018年04月02日 09: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戴小明 字号
关键词: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是顺应历史潮流、传承中华法文化精华、借鉴国际法治经验的最新成果。

关键词: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

作者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深入思考和科学回答,系统阐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迈向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是顺应历史潮流、传承中华法文化精华、借鉴国际法治经验的最新成果,是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规律、时代逻辑和现实要求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法治文明和人类法治文化的原创性理论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现代化强国必然是法治强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其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有力回应了时代需要,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体现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实践导向,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深刻理解当下中国所处历史方位和发展阶段的理论创新,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提供了重要保障。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唯此,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正确前进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要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作者简介

姓名:戴小明 工作单位:中央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职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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