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面对新形势新要求, 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入全面深化和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抓顶层设计,促交往交流,增惠民实效,聚各方合力,将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文件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政策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尊重社会团结规律,释放民族团结红利,在坚守初心中焕发创建工作新气象,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七十华诞。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国家民委;中华民族;示范区;民族工作;创新;共同体;蓝皮书;命名
作者简介: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入全面深化和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抓顶层设计,促交往交流,增惠民实效,聚各方合力,将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营造珍视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引领创建工作发展
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在传承中实现超越,必须在顶层设计上力求创新和突破。在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指引下,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着眼于长远发展谋划创建工作,共同起草相关指导性文件。文件的起草充分总结了各地各领域近年来创建工作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创新成果,尊重和体现了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2018年年底,《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正式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这是第一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中央文件。文件明确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政策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认真学习文件,努力把文件精神转化为新的工作思路、新的工作措施、新的工作实践。此外,中宣部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进一步突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力提升了创建工作的推动力、引领力。各地也在积极推动创建工作相关制度的成熟完善,青海省启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工作调研,内蒙古自治区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考核测评体系。
二、典型示范不断涌现,激发基层创建活力
2018年,国家民委又命名了211个示范区、示范单位,其中命名了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普洱市、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宁夏固原市、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7个示范州、示范市。至此,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达到898个,其中示范州(地、市、盟)30个。按照推进示范评选规范化的要求,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不断完善评审流程,专家评审、司务会研究、社会公示、专题研究、发布决定等工作节点环环相扣,遵循了竞争择优、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连队等基层单位。据统计,2018年产生了45个示范县(市、区、旗)、26个示范学校、34个示范乡镇(街道)、29个示范社区和14个示范村等,形成了嘉兴民族之家“党建+五朵金花”、焦作“邘新社亲”、惠水“民族团结好花红”、兰州七里河“民族团结魅力抖音”等一批基层创建工作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的格局逐步形成,湖南、湖北、贵州、内蒙古等地命名了省区级示范单位,青海、四川等省命名省级示范县(市、区)。铁路系统创建成果得到巩固,中国铁路总公司又命名哈尔滨局集团佳木斯车务段等15个“铁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