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核心提示】澄清哲学命题的“信念”性质,将它们与“知识”区别开来,不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有益的。哲学所提出的一些基本命题是信念,而不是知识。例如,道德哲学中的人性是善或是恶,孟子的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以及西方哲学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之类的命题。当康德综合起这两类哲学,将知识解释为是由先天的概念与后天的直观这两个要素相结合而成,并将经验主义的原则贯彻到底时,作为客体一极的现象产生之源泉的“物自体”,以及主体一极的对直观质料加以综合的最高依据的心灵“自我”,由于它们都是不可显现的、都不能见诸直观。澄清哲学命题的“信念”性质,将它们与“知识”区别开来,不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有益的。
关键词:信念;人性;哲学家;澄清哲学命题;断言;西方哲学;经验主义;实践;要素;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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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澄清哲学命题的“信念”性质,将它们与“知识”区别开来,不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有益的。
哲学所提出的一些基本命题是信念,而不是知识。例如,道德哲学中的人性是善或是恶,孟子的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以及西方哲学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之类的命题。
这些命题如果是知识,那么它们必须具有“真”这个要素,而“真”与客观事实相关。只有与事实相契合,才谈得上真假。但上述命题因缺乏事实性,从而也就无真假可言。既然上述命题不涉及事实,所以也就不属于“真”与“知识”的范畴。
以“人性”为例,且不说它本身是个无形物,不能为人们提供任何感性知觉。即使是对于某个确定的个体对象,要通过他的行为对其“人性”如何进行观察,本身也是一件极困难的事情。因为你要断定某人人性如何,需要观察他的行为一辈子;而且对于该对象来说,他在一辈子中也不可能只做好事或坏事,因此这类判断总会出现反例。无怪乎在人性的判断上,断言它是善的、是恶的,以及“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都有。
对于这类命题的认识,通常来自哲学家对某种可能性的设定与认可。这也意味着信念所把握的是“可能性”,它们在知识论上属于某种主观的“认其为真”,在价值论的意义上则是一种“应当”。而知识所把握的是“现实性”、“真实性”。人的行为(不论个体或社会)的性质不过是把具有可能性的思想或信念转变为现实。
由于哲学的形而上命题与事实无关,因此如何获得它们,其方法论的依据成为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对于多数中国古代哲学家而言,他们所使用的理据,是断言“天理”之类的东西不必从外部获得,只需从自身中把握,因为人具有“德性之知”,只需依靠“本心之知”,在心中反省即可。
西方哲学中也有类似的思想。笛卡尔、莱布尼茨等理性主义者断言人具有天赋的知识。但对于否定“天赋观念”的经验主义者而言,心灵只是一块“白板”。既然一切知识只能来自感觉经验,那么诸如人性善恶、生而自由之类的超出经验范围的命题,就成为无法加以言说的东西。当康德综合起这两类哲学,将知识解释为是由先天的概念与后天的直观这两个要素相结合而成,并将经验主义的原则贯彻到底时,作为客体一极的现象产生之源泉的“物自体”,以及主体一极的对直观质料加以综合的最高依据的心灵“自我”,由于它们都是不可显现的、都不能见诸直观,因此,不论“物自体”还是心灵“自我”,都只能被视为某种不可认识的“X”,尽管我们可以对它们进行思想。而这意味着有关“物自体”与“自我”的规定都不构成知识,它们只是哲学家设定的某种信念。
上述问题还涉及如下概念的区别,如“可见”与“不可见”,“可说”与“不可说”。可见的东西自然可说,但不可见的并不等同于“不可说”。对于不可见的东西在哲学上并不必保持沉默,因为“说”的方式,除了“认识”以外,还有“相信”。对于“生而自由”与否的问题,由于它不可见诸现象,因此我们显然无法对其进行认识,但这并不妨碍人们对它加以言说,并采取相信或不相信的态度。
澄清哲学命题的“信念”性质,将它们与“知识”区别开来,不论在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有益的。“信念”只是主观上充分而客观上不充分的命题,只是我们在主观上认其为“真”的东西,因而是一种假设性的判断。反之,只有“知识”才是不仅主观上充分而且客观上也充分的命题,或者说,只有“知识”才是客观上真的命题。如果把仅仅是哲学家主观上认其为真的信念当作一种客观的真理,那无异于作茧自缚。反之,如果能够正确地加以认识,那就可以避免教条与盲从,有助于哲学观念的推陈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