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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债券偿还结构 防范道德风险
2016年04月20日 14: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峰 字号

内容摘要:优化债券偿还结构防范道德风险?筵王峰除了控制债券发行规模,选择适当的债券偿还结构是控制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的必要措施之一。债券的偿还结构(debt service structure)指债券的本息偿还时间和偿还数额在债券存续期内的安排,也就是债券的本息偿还方案。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不同偿还结构关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结构,财政部规定,对发行规模和偿还时期一并进行行政控制。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四条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防范地方政府道德风险地方政府债券偿还结构的选择面临诸多约束。

关键词:偿还;债券发行;期限;地方政府债券;选择;债务;一般债券;地方财政;风险管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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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控制债券发行规模,选择适当的债券偿还结构是控制地方政府债券风险的必要措施之一。债券的偿还结构(debt service structure)指债券的本息偿还时间和偿还数额在债券存续期内的安排,也就是债券的本息偿还方案。

  对市政债券来说,不同的市政债券可以选择不同的偿还结构。发行人在选择债券的偿还结构时,通常要考虑所面临的法律规定、政策与政治约束条件、市场的需求状况,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宏观经济状况及对未来经济景气状况的预期、地方财政收入状况及其预期形势、当前利率状况及预期分析和地方政府的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选择恰当的债券偿还结构,对于债券的成功发行极为重要。因为这可能涉及债券的评级高低,发行成本多寡,甚至可能影响到能否顺利发行。

  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不同偿还结构

  关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结构,财政部规定,对发行规模和偿还时期一并进行行政控制。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实行限额管理,这在总量上限制了地方政府债务的无序扩张。在这样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债券的偿还结构更值得关注。

  一般债券实行“后期偿还方案”,即定期偿还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地发行的2015年1年、3年、5年、7年期一般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10年期一般债券按半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它使地方政府还款压力主要集中在债券到期时。如果债券发行规模不大,对地方政府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国家还对各期限的发行规模进行了限定。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四条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但单一期限债券的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专项债券的偿还结构比较灵活。上述财政部的通知规定:“(三)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应当与对应项目建设周期、收益回收期等相协调。项目建设周期3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根据各年资金需求量等情况采取分期发行专项债券的方式融资。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合理设计债券期限结构,避免今后因地方政府债券集中到期而出现偿债高峰,确保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能够足额支付债券本息。”“地方财政部门可根据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具体情况,选择到期一次还本、定期付息,或分年还本、定期付息的偿还方式。”对于专项债券发行,国家给予一定的灵活性,同时限定了较长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回收周期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合理确定,但7年和10年期债券的合计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专项债券全年发行规模的50%。”这样的规定有助于避免长期债券的发行过于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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