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处于网络化时代的中国,不仅经济、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因“网络化”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之间的社会信任也因“网络化”而呈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社会信任主体与客体的身份愈益多重而复杂;社会信任的内容、情境和范围极大扩展;新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正在形成。网络化时代的中国社会信任发展趋势,已经或正在改变中国的社会秩序基础。
关键词:社会信任;网络化;网络社会;通信协议;网络社会信任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董才生,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闻风兰,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处于网络化时代的中国,不仅经济、政治、文化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因“网络化”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之间的社会信任也因“网络化”而呈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社会信任主体与客体的身份愈益多重而复杂;社会信任的内容、情境和范围极大扩展;新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正在形成。网络化时代的中国社会信任发展趋势,已经或正在改变中国的社会秩序基础。
【关 键 词】网络化;网络社会;通信协议;网络社会信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及其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普遍应用,中国“网络化”进程快速发展。网络化已开始或正在改变中国的社会和权力结构。缺场交往已经迅速扩展,网民队伍快速扩大,网络交往活动空前活跃;来自基层社会以社会认同构成的信息权力,成为最有活力、最有影响、最广泛的新型权力。信息权力的地位凸显、作用放大、横向传递及其特有的运行机制,对于传统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权力,既是挑战也是机遇①。
“网络化”在中国深入发展,表明中国开始形成网络社会。网络社会作为一种高级、新型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它的迅猛发展,促使中国农业生产、工业生产日趋“网络化”,甚至也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人们的社会信任关系“网络化”,中国社会信任因“网络化”而呈现新的发展趋势:社会信任主体与客体的身份愈益多重而复杂;社会信任的内容、情境和范围极大扩展;新的社会信任模式与结构正在形成。
一、社会信任主体和客体的身份愈益多重而复杂
在中国的“前网络社会”,社会交往的主体和客体的身份一般都是确定的,即生活在一定社会制度之内、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属于某一社会群体或“社会圈子”的“社会人”(social man)。传统社会的主要特点是以具体的亲情关系(包括血缘、地缘关系,亲戚、朋友关系等)为基础,并且社会流动性小,人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熟人的圈子里。现代社会的特点是社会流动性大,人们基本上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的世界里。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中,对于传统社会或前现代社会、现代社会中“熟人”和“生人”或“陌生人”概念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吉登斯认为,在前现代社会,人们经常与之打交道的人大多是“熟人”,他们一般是指“曾经见过但不是相知甚多的人”和“相见而相知甚多的人”,而在现代社会人们会花大量时间与陌生人打交道,那些陌生人是他们从未见过或知之甚少的人②。由此可见,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的“熟人”和“生人”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了变化。如果说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的“熟人”和“生人”有着明确的界限的话,那么在网络社会中这种“熟人”和“生人”的界限模糊了,社会交往主体和客体的身份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即由作为“社会人”的“熟人”和“生人”转变为“社会人”和“网络人”(cyber-people)。也就是说,在网络社会中,社会交往主体和客体的身份,由“社会人”和“网络人”取代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具有“社会人”身份的“熟人”和“生人”③。
在网络社会中,人们经常穿梭于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之中,不断转换“社会人”或“网络人”的身份进行交往。也就是说,人们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既可以作为一个“社会人”,也可以作为一个“网络人”来与其他的“社会人”或“网络人”进行交往。因此,在网络社会中,在某一次交往活动中,交往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身份不一定限于“前网络社会”中的“社会人”(“熟人”或“生人”)对“社会人”,也有可能出现“社会人”对“网络人”,“网络人”对“社会人”,或者“网络人”对“网络人”。“社会人”都是“实名的”(骗子除外),而“网络人”都是“匿名的”(如果两个交往者只是将“虚拟网络”作为一种交流的手段、工具或平台,那么他们完全可以进行实名交流)。在笔者看来,“实名”是“社会人”的本质特征,“匿名”是“网络人”的本质特征。“实名”的“网络人”就不是真正的“网络人”,换句话说,如果“网络人”都用“实名”,那么他们就转变为“社会人”,“虚拟社会”也就转变为现实社会,“虚拟社会”也就不是一个单独的社会空间,而成为“社会人”交往、交流的手段、工具或平台。2012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的后台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网络用户在“后台”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同时允许他们在“前台”发布信息时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即可以“匿名”。因此,即使正式实施网络实名制,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网络人”的“匿名”特点。
二、社会信任的内容、情境和范围极大扩展
如果我们从“社会人”和“网络人”关系的角度对网络社会信任内容做一划分,网络社会信任又可以分为“社会人之间的信任”、“社会人和网络人之间的信任”以及“网络人之间的信任”等。而“网络人之间的信任”(即“虚拟信任”),则是一种“网络人”之间真正基于“虚拟社会”本质特征之一的“平等性”的横向的社会信任。
在“前网络社会”中,无论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社会信任大多是在一种“现实在场”(real presence)的“熟人”或“生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中产生的。而在网络社会中,社会信任则既可产生于“现实在场”或“现实缺场”(real absence)的“社会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中,也可产生于“虚拟在场”(virtual presence)或“虚拟缺场”(virtual absence)的“网络人”之间的交往过程中,甚至还可以产生于“在场”或“缺场”的“社会人”与“网络人”之间复杂的交往过程中④。也就是说,网络社会中社会信任的情境比“前网络社会”更为广大复杂,缺场成为网络社会中人们之间交往、交流的主要情境,缺场交往、交流成为网络社会人们之间交往、交流的主要形式。而缺场交往、交流的广泛存在则是“脱域机制”在网络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直接结果。吉登斯在《现代性的后果》中对于现代社会的“脱域机制”做了非常深入的探讨。在吉登斯看来,所谓脱域指的是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而象征标志(symbolic tokens)和专家系统(expert system)由于它们将社会关系从具体情境中直接分离出来,因而它们是现代社会两种基本的脱域机制⑤。笔者认为,由于微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脱域成为网络社会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人们借助互联网经常进行各种各样的缺场交往、交流,互联网成为网络社会的一种主要的脱域机制⑥。由此可见,社会信任主体和客体的在场与缺场交往、交流是基于一定技术条件的,网络社会中的信任状况也因社会主体和客体的在场或缺场的情境不同而呈现很大的复杂性。
在“前网络社会”中,中国传统社会的信任范围和空间因社会流动性小,一般只局限于由熟悉的“社会人”所构成的“熟人社会圈子”,而现代社会的信任范围和空间则因社会流动性的增大而得以扩展,由传统社会的“熟人社会圈子”扩大到“陌生人社会”。即使这样,也很少突破国家的界限。在网络社会中,微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不断革新和发展以及网络社会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特征,使得社会信任的范围突破了国家的界限,扩大到其他国家,甚至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扩大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也就是说,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全球性”特征决定了网络社会信任范围的全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