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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意义下的社会分层:实体间性和关系
2015年06月10日 11:23 来源:《贵州社会科学》2015年20151期 作者:童小溪 字号

内容摘要:在社会学的分层研究中,存在着分配论和关系论两种理论框架。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典型的关系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阶级的出现意味着直接劳动者虽然和一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但却失去(或部分失去)对这部分生产资料的控制。笔者将分配论和关系论的基本内容付诸普遍的形式化表达,使得两种论述的区别得到澄清。参考“实体”和“关系”的概念,引进“实体间性”的概念,以描述多个个体属性差异的情况,从而引进“弱分层”和“强分层”的区分,并把“关系”、“强分层”和人类历史上国家暴力、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相联系。

关键词:社会分层;实体间性;分配论;关系论

作者简介:

  摘要:在社会学的分层研究中,存在着分配论和关系论两种理论框架。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是典型的关系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阶级的出现意味着直接劳动者虽然和一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但却失去(或部分失去)对这部分生产资料的控制。笔者将分配论和关系论的基本内容付诸普遍的形式化表达,使得两种论述的区别得到澄清。参考“实体”和“关系”的概念,引进“实体间性”的概念,以描述多个个体属性差异的情况,从而引进“弱分层”和“强分层”的区分,并把“关系”、“强分层”和人类历史上国家暴力、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相联系。

  关键词:社会分层 实体间性 分配论 关系论

  作者简介:童小溪,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083 童小溪,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理论和城乡社会学。

 

  从最广义的含义上讲,社会分层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人们区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序列。马克思、恩格斯观察到:“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1]272社会不平等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是以“等级”的形式存在的。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领主、陪臣、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等级内部还有各种独特的等级。到了19世纪,人们广泛使用“阶级”和“阶层”概念来描述社会中人们的地位等级,这反映了时代的变化。由封建社会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逐渐形成两大敌对的阶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

  “分层”原为地质学家分析地质结构时使用的名词,是指地质构造的不同层面。社会学家发现社会存在着不平等,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也像地层构造那样分成高低有序的若干等级层次,因而借用地质学上的概念来分析社会结构,形成了“社会分层”这一社会学范畴。

  一、分层研究中的分配论和关系论

  在社会学的分层研究中,存在着对分层的两种不同的理解,这两种理解因而导向不同的方法论和不同的理论体系。其中一种是1960年代以前美国主流社会学的方法,即以资源的分配的不平等界定分层,以资源拥有量的多少作为分层位置的指标,姑且把这种对分层的理解称为分配论。而与其对立的,则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学说及其方法,就是以支配他人劳动、劳动被他人支配作为阶级划分的标准,对应分配论,我们称这种对分层的理解为关系论。

  美国社会学家在分层研究中提出的“六层次划分”和“连续谱排列”的观点就是分配论的典型。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沃纳等人依据多重标准提出六个层次的划分方法,即把社会先划分为上、中、下三个阶层,然后每个阶层再各划分为两层,即:a.上上层,由世世代代的富有者所组成,这些人拥有大量的物质财富,同时保持着上流社会特有的生活方式。b.下上层,他们虽然在财产上并不逊色于上上层,但还不具备上流社会的生活方式,所以又被称为“暴发户”。c.上中层,由成功的企业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居住在环境优美的郊区,有自己舒适的住宅。d.下中层,主要包括小店员、神职人员等。e.上下层,即那些收入并不比上中层和下中层的人少,但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阶层。f.下下层,主要是指无固定收入者、失业者以及从事非熟练劳动工作的人。

  连续谱排列是根据人们在职业分工、工资收入与身份声望等方面的具体而细致的差别,把社会成员划分成连续排列的多个细化分层,故称作连续谱。美国社会学家、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帕森斯认为,在美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分层标准是职业,而财富与声望都依赖于职业。职业的等级代表着个人成就,财富与声望则是社会对个人成就的一种认定与酬赏。酬赏分配制度就是社会分层的原因。结构功能主义的分层理论在美国长期占统治地位,采取这一分层方法的社会学家通过社会调查,把美国100多种职业按社会声望的高低排出名次来。具有代表性的是1964年美国进行的职业评分,这次评定的职业上至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医生,下到清道夫、擦鞋童,共87种,所得的分数最高为94分,最低为34分。

  可以看出:分配论关注的是社会成员在主要社会资源(财富、收入、职业、声望)的分配情况,并以定量的方法考察其多寡差距、不平等程度。在这种视角之下,“上上层”与“下下层”之间只有差距,而没有互相往来:“上上层”的财富、收入,可能是“下下层”的十倍或数十倍,但“下下层”是否为“上上层”打工,则不进入分配论的视野之内。相反,在关系论的视角下,雇佣关系、支配他人劳动关系,恰恰是分层的最关键因素。

  这里,并不需要全盘抹杀分配论的价值,毕竟,“贫富差距”、基尼指数等概念,是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也是一种有用的考察方式。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分配论和关系论具有完全不同的方法论基础。

  在讨论唯物史观下的社会形式系统时,我们考察了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个人劳动能力、个人消费需求这些概念。生产资料可以是社会公有,也可以私人所有;而生活资料最终会分配到个人以便最后完成消费;个人劳动能力、个人消费需求则是个人的属性。从分配论的角度看,上述四种变量在社会成员中的不同分布,都各自构成一个分布,这种分布可以大致均等,也可以极度不均等。它们都可以成为对社会分层——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人们区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序列的某种描述。

  对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上述分配论角度无任何意义。对于生产资料私有社会,生产资料在社会人群中的分配,是一个重要维度,如果用精确的形式化表达,应该是:

  生活资料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和我们所说的财富、收入分配有一些差别(因为富人的部分财富生产资料、部分收入用于投资),而和社会学家所关注的体现阶级地位和阶级趣味的生活方式有一定联系,可以表达为:

  能力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在现代社会中的宏观意义并不明显,尽管有所谓“酬赏”理论。在现代管理组织内部的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上,“唯贤论”被当作信条和管理模式,能力分配有可能和分层发生联系。另外,在阶级出现之前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氏族内部成员的捕猎、战斗能力,可能成为社会排序的基础。能力分配的形式化表达为:

  类似地,需求在社会成员中的分配,可以形式化表达为:

  对于“各取所需”的社会,其需求分配和生活资料分配应该是完全等同的,即:

  如上所述,分配论的分层研究没有抓到分层的本质,而专注于分层的表面现象和阶级对立的后果。但是分配论的分层研究并非一无是处,它能够对关系论的分层研究提供补充和印证,并且对阶级和分层的研究的定量化有所推动。

  职业是分工、劳动和专业化的制度化形式,而在非马克思主义的分层研究中,职业又成为分层的主要标准。这就是说,在非马克思主义的分层研究中,分工和分层在概念上还没有充分区分开来,或者说,分层和分工,被看成是直接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分层的唯一标准就是职业的功能重要性和受尊敬程度。

  显然,以职业作为分层标准,和本论文的目标并不契合。本论文的目的是讨论从分工到分层的机制,因此,在概念上对分工和分层的界定应该有所区别,使分工和分层的定义在内涵上互相独立,否则对分工和分层之间的因果关系将无法展开论证。因此,我们重点讨论从支配他人劳动出发,而不从职业出发的马克思的阶级划分学说。

  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阶级划分是最首要的社会分层,而这种分层不意味着各阶级的孤立和分离,而是各阶级进入到确定的关系之中,亦即主导和被主导的关系,也就是阶级压迫和阶级对抗状态。《共产党宣言》阐明了“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观点:“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恩格斯将人类的阶级历史的奴役形态归纳为三个时期:“随着在文明时代获得最充分发展的奴隶制的出现,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2]176

  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社会分层的出发点是阶级的划分,亦即从私有制的概念出发,将生产资料的占有作为分层的标准。按照这样的标准,生产资料的控制属于全社会所有成员的情形,分层不存在。然而,生产资料的控制不属于全社会所有成员的时候,是否就一定存在分层了呢?

  并不一定。在氏族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度刚刚瓦解、小私有性质的家庭私有制刚刚出现,但生产剩余并不多、仍未出现奴隶劳动的时刻,还不存在一部分人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劳动剩余的现象。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这样的社会还未出现本质的阶级分层。[2]160或者说,小私有的、平均主义的原子化社会(亦即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的小土地所有制”),并不存在关系论意义上的分层,即阶级的对立。

  马克思在讨论剩余价值学说史时谈到了“劳动者和劳动条件之间原有的统一”,以及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劳动和所有权(后者应理解为对于生产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破裂和对立”。[3]这是马克思从《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到《资本论》都始终关注的社会分层的标志。

  可见,关系论分层的本质,是一部分社会成员无偿占有另一部分成员的劳动果实。而生产资料与直接生产者结合,但却被非直接生产者所控制,是这种无偿占有的原因。因此,我们提炼出“结合”与“控制”这两个关键性概念。

  “结合”的概念是:劳动者在其从事的劳动分工中,使用一定的工具、原材料和一定的技术。因此,“结合”是和分工有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与劳动者所结合的生产资料,可以是由全社会共同占有,可以是由该劳动者个人占有,也可以是由该劳动者之外的其他人占有。总之,“结合”的概念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而生产资料的占有,我们用“控制”这个概念来描述。这里所说的“控制”,是一种一般性表述,指的是对一份财产或生产资料的使用权、收益权、管理权、处置权等等。[4]从人类社会的早期,直到近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对生产资料的控制的主导形式是财产所有权。

  在人类早期的氏族社会中,生产资料是由全社会共同占有、共同控制的。当财产私有制度渐渐形成后,对生产资料的集体控制出现了劈分。然而,在财产私有制度的初期,如果只是原来氏族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转变为原子化的个体家庭占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不能说已经出现了分层,因为还未出现一部分人占有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即使是原子化的个体家庭占有下,出现了占有数量的不平等分布,即一些家庭的人均或绝对占有数量超过另一些家庭,也不能说这就是分层。这意味着: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定义,小生产者之间的贫富不均并不等同于分层。

  这里,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将分层定义为:在全体社会成员中,存在一部分直接生产者,他们在劳动中所结合的生产资料,至少有一部分控制权不在他们自己手中。这部分劳动者相当于马克思所说的“异化劳动者”。

  总结马克思在从《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到《资本论》中有关阶级的论述,阶级的出现跟劳动者与物质生产资料的分离有关。这里所说的分离,显然不是指劳动者与劳动种类及其相关的生产资料的结合的分离,因为分工下的劳动恰恰要求直接劳动者与特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因此,这里的分离,应该理解为劳动者与“控制”的分离,或者“结合”与“控制”的分离,即:在特定分工下,直接劳动者虽然和一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但却失去了(或部分失去)对这部分生产资料的控制,从而他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与他对生产资料的“控制”相背离。

  这里,“结合”与“控制”的背离,相当于用分析的语言复述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哲学讨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再次回到“异化劳动”的主题:“工人不断地像进入生产过程时那样又走出这个过程——是财富的人身源泉,但被剥夺了为自己实现这种财富的一切手段。因为在他进入过程以前,他自己的劳动就同他相异化而为资本家所占有,并入资本中了,所以在过程中这种劳动不断物化在别人产品中。”

  相似地,一部分成员虽然控制着一定的生产资料,但是在劳动分工中并不与这部分生产资料结合,因此,他们不再是直接生产者,但却拥有着索取劳动果实的权利,他们成为占有别人剩余劳动的阶级。这同样是一种生产资料的“结合”与生产资料的“控制”的分离。

  因此,分层的出现,是因为社会成员中出现了“失去结合”和“失去控制”的人,他们分别成为剩余劳动的剥夺者和被剥夺者。按照这样的演绎,社会分层的出现,当且仅当一部分成员对生产资料的“控制”与其和生产资料的“结合”不符。

  可见,一个社会分层情况,要结合生产资料控制权的分布和分工(包括劳动的分类以及劳动者在其中的分布)这两方面来考察。仅仅知道生产资料控制权的分布,或者仅仅知道分工的情况,都不能对社会分层情况作出任何判断。

  这样,我们就从概念上和形式逻辑上澄清了各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比如:按照上述演绎体系,单单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或是私有制来看,而不结合分工的情况,是无法对分层进行说明的。正如前面已经指出:原子化的私有制度下的小生产者之间,并不存在着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剩余劳动的剥夺。①同样,一个社会中,仅仅出现脱离直接物质生产、只从事精神劳动的成员,并不构成社会分层的出现;因为,“有闲”成员的存在与否,属于分工的范畴。“有闲”成员并不等于是“失去结合”成员。只有当“有闲”成员控制了别人所结合的生产资料时,比如通过占有土地、利用公共职能寻租等,他们才成为真正的“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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