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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档案馆公布日本战犯宇津木孟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战犯自供)
2014年08月01日 08:0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据宇津木孟雄1954年7—9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千叶县。1934年,任伪满宪兵队顾问。1942年7月,任新京兴亚产业公司社长。1945年12月20日,于长春被苏军逮捕。

关键词:侵华罪行;日本战犯;提要;档案馆;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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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中央档案馆31日公布了日本战犯宇津木孟雄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据宇津木孟雄1954年7—9月笔供,他1895年生于日本千叶县。1934年,任伪满宪兵队顾问。1942年7月,任新京兴亚产业公司社长。1945年12月20日,于长春被苏军逮捕。

  重要罪行有:

  1937年11月,把新京宪兵分队“扣押中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为病理实验”而押送给新京第二陆军病院。“此时我正乘汽车要出差,顺便把田村伍长和该被扣押人带到陆军病院前。”

  1938年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我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两人将死刑该当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

  11月,为了拿活人做病理实验,“命安腾准尉和田村伍长把分队扣押的死刑该当中国爱国者1名,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交给小野军医大尉”。同月,“逮捕中国爱国人民7名,其中6名押送检察厅处理……1名以杀人强盗罪该当者,押送新京第二陆军病院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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