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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社科院2016年十件大事
2017年03月10日 16:03 来源: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一、张高丽同志、汪洋同志对我院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肯定性批示。

关键词: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2016年春季报告;文明单位;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省社科院2016年十件大事

 

  一、张高丽同志、汪洋同志对我院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肯定性批示。

  二、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庐山市,我院“庐山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被采纳。

  三、首次参与省党代会报告主题词起草。

  四、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我院按照要求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五、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六、《2016年春季报告》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由省委办公厅发给省直部门、设区市、县主要领导,引起热烈反响。

  七、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上饶分院成立。

  八、获得“2015年度全省综治工作 (平安建设 )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直机关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九、我院学者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文化名家1人,省“四个一批”人才3人,省“百千万人才”2人。

  十、取得理论创新研究成果22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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