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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谏与民主
2016年06月28日 11:12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宋志坚 字号

内容摘要:有人指出民主与纳谏、由民作主与为民作主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这是很有道理而且也很有必要的。纳谏当然不等于民主。况且,纳谏之君主,即使是从谏如流者如李世民,实行的也是君主专制,与君主立宪尚差一截,与民主共和又差一截,与由人民大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足足要差三大截,其不可同日而语,也就显而易见。这种可与现代民主“相通”的东西,或可称为民主的“古代元素”。民主的主体是民,发扬民主的主体却是这种“公仆”,民主的实现程度与“公仆”之民主作风的发扬程度密切相关。那么,别说是高度民主,怕是连起码的民主也不会有。实现高度民主,既要加强制度建设,也要提高民主意识,此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关键词:纳谏;公仆;发扬民主;说话;人民大众;民主作风;制度建设;君主;德有才;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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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指出民主与纳谏、由民作主与为民作主之间存在本质区别,这是很有道理而且也很有必要的。但我又觉得,仅是指出它们的区别,似乎还缺少点什么。

  纳谏当然不等于民主。民主的主体是民,纳谏的主体是君,把“君”主说成“民”主,确实是不对头的。况且,纳谏之君主,即使是从谏如流者如李世民,实行的也是君主专制,与君主立宪尚差一截,与民主共和又差一截,与由人民大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就足足要差三大截,其不可同日而语,也就显而易见。然而,纳谏的主体固然是君,进谏的主体却是臣,其所谏之内容又往往与君主的意愿相悖。于是,进谏,需要有一点勇气;纳谏,也需要有一点度量。此中若有让人说话和倾听不同意见的因素,那么,与现在所说的“发扬民主”,也就有相通之处。

  “为民作主”与“由民作主”的关系也同此理。“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主的毕竟还是官。民,仍需仰仗官的鼻息,祈求官的恩典。这“官主”与民主的确也是对立的。但“为民作主”,似乎又有“为民说话”和“为民伸冤”的意思,荼毒生灵,草菅人命,鱼肉百姓,是不能称作“为民作主”的。因而,“为民作主”多少还是反映点“民”的利益与愿望的,互相对立着的东西,在这一点上也能相通。

  这种可与现代民主“相通”的东西,或可称为民主的“古代元素”。

  “民”,这个概念是许许多多的单个的民的统称。概念本身不会作主,由单个的民各行其是地去作主,也不免要陷于混乱。因而,人民大众要当家作主,还得通过一定的程序选出有德有才之人为自己服务,此所谓人民公仆。民主的主体是民,发扬民主的主体却是这种“公仆”,民主的实现程度与“公仆”之民主作风的发扬程度密切相关。让人说话,为民说话,则是发扬民主的起码要求。倘若这种“公仆”民主少一点而变成“民王”,既不让民说话,又不为民说话,那么,别说是高度民主,怕是连起码的民主也不会有。

  这不是一种假设。我们现在的某些“公仆”,就常常将自己错摆在“民王”的位置上,以至还缺乏“纳谏”和“为民作主”的气度,或是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得持有不同意见的人,或是对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冤屈漠不关心。人们自然向往高度民主,但在碰上这类“公仆”之时,首先要求的则是起码的民主。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至今还有人赞颂古代的“纳谏”与“为民作主”。

  实现高度民主,既要加强制度建设,也要提高民主意识,此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纳谏”和“为民作主”之类,或许还有其一定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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