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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法学会组织人员赴广州、汕尾学习调研
2015年10月03日 16:08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9月21日至23日,广东省清远市法学会组织人员赴广州、汕尾学习调研.

关键词:法学;清远市;汕尾;学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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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至23日,广东省清远市法学会组织人员赴广州、汕尾学习调研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法学会法律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按照清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文指示部署和清远市政法委的工作安排,9月21日至23日,清远市法学会组织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分管法学会工作领导赴广州、汕尾学习调研并到省法学会汇报工作。在本次学习调研中,积极学习汕尾和广州的经验做法,为自身法学会建设注入新的活力。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同志充分肯定了清远市法学的工作,并对法学会今后工作和下一步筹建中立法律服务社提出指导性意见。

  21日、22日,清远市法学会一行到汕尾市法学会学习调研,听取了汕尾市法学会自身建设、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一社一会”筹建及发展的经验介绍。汕尾市法学会现有编制6个,专门用于引进专业法律人才,内设办公室、研究部和会员部,并有专门的经费。在汕尾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汕尾市法学会成立了“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和“汕尾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一社一会”虽成立不久,已于近期妥善化解了两宗重大社会矛盾纠纷问题,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赞誉、支持。汕尾市各县(市、区)法学会均按照“四有一调整”的标准相继成立,机构设置均为副科级,编制各为3个。其中,陆丰法学会启动经费10万元,海丰法学会启动经费6万元,城区、陆河法学会启动经费各5万元,可见其各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措施之得力,工作之扎实。

  23日上午,清远市法学会一行到广州市法学会、天河区法学会学习调研,参观了天河区广氮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现场,学习其先进经验。听取工作人员介绍,观看了区法学会建设情况展板、车陂街法律服务站、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车陂街法治教育基地、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长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广场等硬件设施建设。天河区法学会在探索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实践中,推出共建街道法律服务站形式,以兴华街、车陂街为试点,组织有法学会会员的律师事务所进社区提供法律援助,起到显著的效果。广氮社区法律服务站自2014年11月挂牌以来,累计调解了社区各类民事纠纷50多宗,各种纠纷均得到了及时妥善的解决,使社区成为“零发案”、“零信访”社区,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成而激化矛盾、酿成悲剧的恶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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