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各市、高校社科联,广西党校系统社科联,各社科学术团体及民办科研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一)招标课题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于2013年设立并受到社科界广泛关注, 2013年度的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全部纳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并结题, 2014年的招标类重点课题亦继续争取纳入。3.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报表》,推荐单位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两种表格请从自治区社科联网站http://www.gxskl.gov.cn资料下载处下载)一式5份,交自治区社科联学术部(南宁市新竹路5号,邮编:530022,区直交换号。
关键词:广西;研究;申报;自治区社科联;招标;成果;深化改革;民办科研机构;经费;学术团体
作者简介:
各市、高校社科联,广西党校系统社科联,各社科学术团体及民办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应用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服务。2014年,自治区社科联继续组织开展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分招标课题、自筹课题两类。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申报。
(一)招标课题
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于2013年设立并受到社科界广泛关注,2013年度的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全部纳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并结题,2014年的招标类重点课题亦继续争取纳入。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广西实际,2014年以广西经济改革为主题,设定系列选题向社科界公开招标。选题如下:(1)广西农村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创新研究;(2)促进广西城乡人口合理有序转移研究;(3)建立广西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研究;(4)深化广西金融体制改革研究;(5)科研项目中智力投入分配制度创新研究;(6)破解广西非公有经济发展壁垒研究;(7)广西创新沿边开放开发合作机制研究;(8)建立完善珠江—西江经济带协同联动发展研究;(9)广西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地位和政策研究;(10)深化广西财政资金分配制度改革研究。
(二)自筹课题
自筹课题由自治区社科联立项和评审验收,不资助经费,费用由申报者自筹。如成果获自治区领导批示或被自治区党政部门采用,自治区社科联给予一定奖励。申报者可选择以下参考选题或自报选题(以深化广西经济改革方面的选题优先)。
参考选题:(1)广西科研单位管理改革研究;(2)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3)广西生物质能源开发研究;(4)广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问题研究;(5)广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研究;(6)广西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研究;(7)广西现代海洋渔业发展研究;(8)广西家庭农场建设研究;(9)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改革研究;(10)广西改进绩效考评方法研究;(10)广西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研究。
三、申报要求
1.招标课题要求按照课题选题名称进行申报。
2.课题承担者属多人的(最多不超过5人),一般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申报者。
3.申报者按要求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报表》,推荐单位填写《广西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两种表格请从自治区社科联网站http://www.gxskl.gov.cn资料下载处下载)一式5份,交自治区社科联学术部(南宁市新竹路5号,邮编:530022,区直交换号:63),电子版发至gxskzdkt641@163.com。
四、资助方式
1.招标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2.资助经费分两次支付,立项后支付经费的60%,评审合格后再支付40%。
五、课题管理
1.自治区社科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课题承担者。
2.招标课题需签订课题协议书。
3.课题实施过程中,自治区社科联对课题研究进度进行动态管理。
4.招标课题于2014年10月15日前提交不少于2.5万字(不超过5万字)的课题成果初稿一式5份,自筹课题于2014年10月底前交稿(一式5份)。自治区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
六、成果使用
招标课题结项前,课题研究人员不得发布、发表研究成果,成果作者具有署名权,自治区社科联对成果拥有编辑、发表、出版、使用权。
七、申报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2014年3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具体事宜可咨询自治区社科联学术部。联系人:刘远杰,电话:0771-5864641(办),13669605159。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