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团 >> 学术成果
济宁市第24次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即将开始
2014年04月10日 18:06 来源:东方圣城网 作者:通讯员 李保德 字号

内容摘要:凡我市个人和集体2013年 1月 1日至2013年 12月 31日完成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科研项目、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学术译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市直部门、单位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的成果(大专院校、市委党校除外)由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统一申报.2013年通过鉴定的市首次社科规划项目,不需作者申报,由市社科规划鉴定委员会择优推荐,也不影响作者其他成果按规定申报。其他具体事宜按照《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济办发〔2004〕46号)和《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济社科奖字〔2014〕1号)执行。

关键词:社科;市评奖办公室;市委党校;济宁市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成果申报;调研报告;规划项目;研究成果;鉴定

作者简介:

  记者从市社科联获悉,济宁市第二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全市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凡我市个人和集体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完成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科研项目、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学术译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市直部门、单位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的成果(大专院校、市委党校除外)由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统一申报;各县市区的成果由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统一申报;市直部门的成果,可直接向市评奖办公室申报;各大专院校、市委党校的成果由所在学校科研处按通知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大专院校、市委党校的离退休作者,亦可直接向市评奖办公室申报;2013年通过鉴定的市首次社科规划项目,不需作者申报,由市社科规划鉴定委员会择优推荐,也不影响作者其他成果按规定申报。成果申报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市评奖办公室设在济宁市社科联。其他具体事宜按照《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济办发〔2004〕46号)和《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济社科奖字〔2014〕1号)执行。(下载邮箱:jnskcgb@163.com密码:2348579)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永新)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