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借助文学的功能来延展娱乐的维度,愈发成为当下娱乐界吸金的可靠手段,文学也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多了一条传播途径。走在娱乐的边际,文学文本由接受者体验之初的兴奋幻想被搬上荧幕网络,以娱乐化的叙述方式获得了意义重释的可能,由此形成了二次乃至多次文化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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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限度与娱乐维度之博弈
借助文学的功能来延展娱乐的维度,愈发成为当下娱乐界吸金的可靠手段,文学也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多了一条传播途径。走在娱乐的边际,文学文本由接受者体验之初的兴奋幻想被搬上荧幕网络,以娱乐化的叙述方式获得了意义重释的可能,由此形成了二次乃至多次文化再生产。文学文本的娱乐化转向构成了独特的传达行为,无论这种转向是多么间接难驭,转化者都会竭力在文学的限度和娱乐的维度间打出完美“擦边球”。围绕娱乐化的旨趣共性,文学文本会在“触电”、“触网”后获得更大的注意力。在当前注意力经济时代,获得高度关注的影视作品,会给投资者带来高度的名声关注与巨额的金钱收益。
在这种时代语境下,一方面,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加速推动了娱乐产业的发展,文学文本在传播媒介上从文字这一单一方式转向语音、影视画面等多重表达,娱乐的维度在无形中被无边化;另一方面,人们似已忘却文学本身的深层内涵以及由此带给受众的心灵震撼,它因此不再具有过去强大纯粹的思想导向作用而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文学的边界在表面上被极大拓展,而其特质实际上却被无情侵蚀。对于文学文本同影视娱乐联袂的问题,各界人士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然而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文学和娱乐的关系如何紧密,文学对其自身限度的一再忍让与娱乐对其本身维度的无限扩张,都是值得我们关注与深思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