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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真正需要怎样的“能官” ——从仇和落马谈起
2015年04月01日 00:00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仇和落马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因他曾是舆论炒得很热的所谓“改革先锋人物”,仇和新政”作为一个改革典型案例,当时就引发很大争议。

关键词:改革者;改革;中国;官员;权力

作者简介:

  仇和落马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因他曾是舆论炒得很热的所谓“改革先锋人物”,“仇和新政”作为一个改革典型案例,当时就引发很大争议。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还有一些像仇和一样的所谓“能吏”纷纷落马。他们往往手握重权,个性鲜明,干事高调,敢于推行改革,一时博得满堂彩,但最后往往悲惨收场。高调“改革先锋人物”陨落,令人惋惜也引发人们反思。不可否认,他们中的很多人确实在施政过程中做出了不少成绩,但大多依靠个人的强势、任性和专横,缺少规则意识,不按套路出牌,不受制度约束,无限制地扩张政府权力,有些甚至直接插手经济事务。在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的关键时刻,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改革者”,如何呵护和激励改革派官员成长,值得思考。

  特邀专家: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袁 刚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教授 唐任伍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共管理学系教授 陈天祥

  主持人: 刘 建 张夏梦

  主要观点

  袁 刚:风行一时的“仇和新政”的落败,不光是仇和个人的失败,也是一种行事作风、一种管理方式的失败。教训是深刻的,案例是活生生的,我们应及时总结,及时加以调整,兴利除弊,加大力度深化改革,采取适当措施,在各地以民主法治取代仇和式霸道人治。

  唐任伍: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能干事、干实事,这就要求官员不仅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懂得现代经济发展规律、掌握现代社会治理方式,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有所作为,最终促进社会的法治、公平、正义,这样的官员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改革派官员。

  陈天祥:一个改革派官员,我认为必须具有两个突出的素质,一是识大局,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事情。也就是说,能顺应历史潮流,懂得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二是能将要做的事情付诸实践,将事情做好,包括善于决策和懂得运用正确的方法将决策落到实处。

  如何看待仇和本人?

  袁刚:仇和曾是有学识、有才干、年富力强、前途无量的政治明星。2007年仇和由江苏副省长调任云南省昆明市委书记,随即强势推行了其颇具争议的“新政”。他以雷霆风格展开治理滇池、拆城中村、建新城及教育、医疗、招商引资等多方面的改革;让昆明市所有副处级以上官员公示电话,群众可随时找主管官员信访;对一些重要党政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官员凡不熟悉管内数据,发言照稿子念而一问三不知者,都难过仇和问责关。他铁腕治吏,有一官员开会时打瞌睡,随后即被撤职,一时传为佳话。

  仇和办事大刀阔斧,雷厉风行,但都很专横,体现的是长官意志和霸道作风。仇和在昆明大拆大建,一声令下将市政府迁往呈贡新城,都是自己说了算,行事铁血果断,没有讨价还价余地。他每每以“最坚决、最严格、最彻底”来要求部下贯彻执行其命令,说一不二。他下令一年要种 300万棵树,6条地铁线同时开工,在短时期内要将昆明建成花园式国际大都市。

  然而,新时代政治的常态是民主与法治。去年十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行依法治国、依宪执政。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着力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像仇和这样敢于挑战法律底线,与依法治国的方针背道而驰,又怎么能持久?

  但仇和的殒落仍然让许多人扼腕叹息,毕竟他搞了一些改革,也办了不少实事,多少促进了一些社会发展。比起那些无所作为的庸官,他还算得上是一个人物。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仇和新政”并非完全是仇和个性化施政的展示,也说明我国党政干部人事任免制度中的一些难题。仇和是昆明市委书记,权威勿庸置疑。虽然他一上任就微服私访,但毕竟不是本地人,很难在短时间内熟悉昆明情况,而他却一上任就大干快上。因此,是不是可以稍作改革,如“空降”地方先任副职两年,熟悉了情况再升正职。

  陈天祥:仇和行事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长期GDP挂帅,与时代脱节。仇和在昆明时,鼓励干部离岗创业,任何干部都可以提出申请出去创业、做生意或者是打工 ,且不限地域。当前应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注重社会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而仇和却仍然延续着过去GDP至上的施政轨道鲁莽前行,这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相去甚远。

  第二,独断专横,为了政绩工程而不惜牺牲群众利益。为达到自己的施政目的,仇和可谓是不择手段。在其担任沭阳县委书记时,曾要求进行小城镇建设,在没有政府任何补偿的情况下,仇和要求离马路比较近的住户,都要把房子拆了重新建 ,若不愿意拆,政府就出动推土机将房屋推倒。

  第三,不懂科学决策,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典型的例子是强制要求昆明栽种从江浙一带千里迢迢运来的绿化树。云南本是森林王国,完全可以就近满足植树的需要,且不说江浙一带的树种能否适应云南的气候,这些树从千里之外运来昆明,仅路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种违反基本科学决策的做法不仅让人费解,而且还很容易让人怀疑其决策的动机。这是典型的“有权太任性”,与改革拉不上丝毫的关系。

  第四,工作方法简单,不懂得选择恰当的政策工具。仇和是一个喜欢走极端的人,表现在政策工具的使用方面,要么是放弃强制性的工具,要么是放弃自愿性工具。前者的表现是将宿迁的学校和医院全部卖掉,导致政府完全退出这两个本来应由政府向民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领域;后者的表现是前面提到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城市改造工作。这显示出仇和不懂得如何正确地将事情做好,即不懂得利用恰当的政策工具,亦不善于整合市场和社会资源为政府所用。

  “仇和新政”是否具有典范意义?

  袁刚:仔细分析比较,我们会发现仇和搞的治吏、治污、拆迁、城建等事各地都有,且不一定就比仇和干得差。“仇和新政”就内容来讲其实并不新,新异之处在其大胆敢为、行事果决,加上媒体炒作,使之更富传奇色彩。

  仇和不重法治重人治,虽具一定的个人魅力,但行事霸道不讲民主,用的是早已过时的家长制作风。他在沭阳命小偷到电视台宣读“忏悔书”,敢把公办学校和医院卖掉,令1/3的机关干部离岗招商,并给教师下达招商任务,无视党纪国法,任性枉为。其政绩并无民意基础,因此,“仇和新政”昙花一现,不具典范意义,最后以落败而告终。当今中国改革经不起这种瞎折腾,需要的亦非仇和这种缺乏民主作风和法治观念的改革家。

  仇和忘我工作,却也不能免俗,他称自己是“一路被举报,仕途却一路惊喜”。最终落马并非因工作失误,而是牵扯到土地城建腐败,“严重违纪违法”,具体情形有待审查结果公布。仇和最终事业不成,连清官廉吏形象也不保,这十分可恶,也十分可怕!透支财政大拆大建却不能洁身自好,任性弄权却贪赃自肥,因此所谓仇和“新政”就更值得反思!

  中国改革已进入第四个十年,对前十年乃至前三十年改革的经验教训,要多作总结。风行一时的“仇和新政”的落败,不光是仇和个人的失败,也是一种行事作风、一种管理方式的失败。教训是深刻的,案例是活生生的,我们应及时总结,及时加以调整,兴利除弊,加大力度深化改革,采取适当措施,在各地以民主法治取代仇和式霸道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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