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准则两条例”有机统一,形成制度治党的“理”“治”“督”三部曲,是党内制度建设“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专项清单”三位一体的系列组合创新,有力推动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关键词:从严治党;清单;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政治纪律;党的纪律;巡视工作条例;制度;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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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特色。《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陆续印发,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一准则两条例”有机统一,形成制度治党的“理”“治”“督”三部曲,是党内制度建设“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专项清单”三位一体的系列组合创新,有力推动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坚守理想信念“高线”,塑造“不想腐”理念
《廉洁自律准则》是坚持正面引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主题和主要内容突出一个“理”字,即理想和理念。《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党同志务必加强党性修养,在全党的思想认识层面塑造“不想腐”的理念和氛围,使党员干部把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理想信念“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与环境愈益纷繁复杂,我们党面临各种风险与挑战叠加的严峻考验,党的自身建设呈现前所未有的“长、宽、高”三维立体形态:党的执政时间达60多年之长(长度),党员人数规模达8700多万之巨(宽度),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难度与要求非常之高(高度)。“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国共产党人唯有持之以恒地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有效应对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一系列重大挑战和考验。《廉洁自律准则》所强调的“自律”,正是“四个自我”精神境界的规制化体现。它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强调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与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这一主题,体现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品格和高尚的道德追求,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廉洁自律准则》明大义于微行之中,寓原则于细节之内,对党员干部为人行事、廉政勤政、修身齐家诸方面都提出了严格要求。譬如:在做人做事方面,要求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在生活作风方面,要求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从政用权方面,要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在修身齐家方面,要求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这一“正面清单”关于清正廉洁的各项要求,形成克己奉公、拒腐崇廉、戒奢尚俭、激浊扬清的理性自觉,进而从思想理念上达至“不想腐”的境界。







